试用期解除合同需要书面通知。如果没有进行通知,从而导致的损失将有没有进行通知的承担,但是如果进行的了通知而导致交接产生损失的,则不需要承担责任。【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