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计生户口的认定,只是统计真实人口数据使用的,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只有公安户口才具有真正的法律效力,代表着公民身份。公安机关依法对公民进行身份登记,详细记载公民的出生年月日、学历、民族等相关资料,简称户籍登记又称户口,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工作是个很严肃的事情,能够作为结婚登记、参军入学的相关资料参考,同时也是计划生育部门作为发放出生证年龄审核的依据。计划生育部门的不叫做户口,而是称为“已婚育龄妇女档案”,详细记录已婚育龄妇女的年龄、民族、生育子女数、已经采取的节育措施情况,档案的建立,便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育管理和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