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无驾照驾驶如何处理?

2024-08-30 20:58:51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规定的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将受到罚款或警告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可被扣留其非机动车。无证驾驶将受到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交警可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包括酒后驾驶、将车交给无证或被吊销驾驶证者、超速50%以上、驾驶拼装或报废车辆、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积分达到12分。

法律分析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而,车辆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在明知某人不具备驾驶资格的情况下将车辆交与其驾驶,其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了间接的促成作用,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满16周岁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我国是不可能取得机动车驾驶执照的,因而未成年人不只有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律资格。如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知道其驾车上路行驶而不加制止,或者为其驾驶机动车挝供便利条件,则属于监护人未对限制行为能力人尽到监护责任,所以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的行为和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2、没有驾驶证却驾驶机动车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的。无证驾驶的处罚要分清是有驾驶证没有携带,还是有驾驶证没有审核、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后起3日内补发。

3、如果是没有驾驶证的,国家法律对无证驾驶的处罚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交警什么时候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1)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年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4)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12分的。

结语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将面临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而非机动车驾驶人若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其非机动车可能会被扣留。对于无证驾驶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者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交警有权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包括饮酒、醉酒后驾驶、交给未取得驾驶证或被吊销、暂扣驾驶证的人驾驶、超速50%以上、驾驶拼装或报废标准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以及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12分等情形。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第三节校车驾驶人管理第九十二条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

(五)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

(六)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校车标牌核发第五十九条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申请人交验机动车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审核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属于专用校车的,还应当查验校车外观标识。审查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四)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五)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教育行政部门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向教育行政部门回复意见,但申请人未按规定交验机动车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校车标牌核发第六十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领取时应当确认表格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五)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领取表之日起三日内核发校车标牌。对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对不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