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保释人被限制交往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更换保释人是需要权衡利益的。首先,保释人因为被限制交往会受到心理上的压力,同时也可能会影响正常的社交生活和工作。但是,如果更换保释人的话,也可能会面临重新申请保释的麻烦和费用成本的问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十六条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可以与外界保持必要联系,但有关机关可以限制其交往。
第一百零五十七条保释人应当遵守保释期间的规定,不得违反保释义务;有保释义务的,应当履行保释义务。
第一百零五十八条保释人违反保释义务的,有关机关可以采取责令改正、限制交往、变更保释方式、撤销保释等措施。
综上所述,有关机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保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交往,但是否更换保释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利益。同时,保释人应当遵守保释义务,不得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