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及处理权。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等。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购买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应协商处理房产。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决房产归登记方所有,未还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离婚时,登记方需对对方进行补偿。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婚后将房产登记加上配偶名字的法律效果如何?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婚后将房产登记加上配偶名字具有法律效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意味着该房产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权益和责任。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或分割财产时,这种登记方式都会影响财产的归属。在离婚时,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分割。此外,婚后将房产登记加上配偶名字还可能影响财产的转让和处置,需要双方共同同意或依法进行。因此,在进行此类登记前,夫妻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决策时考虑到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婚后将房产登记加上配偶名字具有法律效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意味着该房产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权益和责任。在离婚时,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分割。因此,在进行此类登记前,夫妻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决策时考虑到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