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件中,三千元以上可立案,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被诈骗后,报案并立案后,追回财物概率低,需受害人配合。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及时返还被害人合法财产,否则追回损失可能受限。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三千元以上可以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诈骗罪规定的“数额较大”。
被诈骗后,报案并立案后,钱财有追回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
如果抓到犯罪嫌疑人后,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如果犯罪人没钱的话,就可能追不回损失。
拓展延伸
诈骗罪案件中的追回金额限制与程序
在诈骗罪案件中,追回金额的限制与程序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受害人来说,追回被骗取的金额是非常关键的。然而,追回金额并非一定能够全部恢复,而是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回金额应当包括被害人的损失、违法所得和追缴的赃款赃物。但是,追回的金额不能超过被害人的实际损失。此外,追回金额的程序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包括报案、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在实际操作中,追回金额的限制和程序是需要严格遵守的,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
结语
在诈骗罪案件中,追回被骗金额是受害人的关键需求。根据法律规定,追回金额应包括被害人的损失、违法所得和追缴的赃款赃物,但不能超过实际损失。追回金额的限制和程序需要严格遵守,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被诈骗后,及时报案立案,并与相关部门合作,提高追回概率。如果抓到犯罪嫌疑人,应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然而,追回损失的成功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