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级工伤大概能赔多少钱
工伤六级伤残的赔偿是: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医疗费根据医院出具的费用进行结算;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8级伤残赔多少钱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建筑工伤9级赔多少钱
9级工伤赔偿金额具有是在哪个地方受伤,全国各个地方的赔偿标准计算方式不一样,重庆9级工伤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九级4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九级9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住院期间护理费(重庆120元/天);住院伙食补助费(8元/天);医疗费、二次手术费(根据实际花费情况支付);交通费(酌情);鉴定费(鉴定劳动能力一般是400元);鉴定检查费(根据实际产生情况支付)
工伤9级伤残赔多少钱
九级工伤待遇如下,你可以参考: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请注意: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计算:本人工资X9=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河北省最新规定的标准,分别为14个月和6个月的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11年河北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14元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014X14=4219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014X6=18084元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请问二级工伤一次性赔偿能赔多少钱
二级工伤会赔偿的钱是这样计算的: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该内容由巩瑞洁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