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否参与公司犯罪活动是判断员工是否定罪的关键,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可能被定罪为共犯,并受到相应刑罚。对于不直接参与犯罪但提供客观帮助的员工,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其是否明知公司的经营模式。员工的岗位、入职时长和是否知情等因素也会影响定罪与否。若公司涉嫌诈骗罪,员工的罪责与其在犯罪案件中的作用有关,主要作用可能被定罪为主犯,次要作用可能被免除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
分情况,主要看员工是否参与公司的犯罪活动。
员工在进入一家工作工作时,需要对公司的情况、背景、业务等进行一定的了解,作为劳动者也需要有自己的是非判断,如果公司涉嫌犯罪,作为员工是可以进行举报的。
那么公司涉嫌犯罪,员工是否定罪,主要看员工是否直接参与公司的犯罪活动为标准来区分员工,员工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1、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比如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的案件中,负责开拓业务,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的业务经理。如果公司员工有参与,就是共犯,也会以诈骗罪论处。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那么不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只是为公司的犯罪活动提供了客观帮助,是否构成犯罪呢?核心点在于该员工主观上是否明知公司的经营模式,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员工对公司的经营模式是知晓的,那么该员工也可能构成犯罪的。
针对员工定罪则需考虑如下因素:
1、员工岗位。若员工从事人事管理及财务类岗位,其并不涉及公司具体业务,则在主观目的上不具有诈骗的故意。若员工从事一线营销业务或与客户直接对接,其对公司运营及具体产品必然知悉,公司产品是否具具有真实效用,公司行为是否涉嫌诈骗性,一般都有一定认识。
2、入职时长。新员工一般而言对公司业务并不熟悉例如若公司员工入职时间较长(一般以三个月为衡量标准),则对公司业务是否涉及诈骗,必然有一定了解,大概率可认定为具有诈骗的主观意图。
3、是否知情。如果员工对于诈骗活动知情还为公司服务,那是妥妥的诈骗没跑了,如果对于诈骗不知情还可根据其他情况综合考虑,还是有不构成诈骗罪的可能性。
单位若涉嫌犯了诈骗罪,职员不一定会受罚,若职员参与到诈骗活动之中,且在犯罪案件之中起到的是主要作用,那么犯了诈骗罪的职员,就会被按照是主犯来量刑。若职员起到的是次要作用的从犯,也有可能会被免除刑事处罚。
结语
根据员工是否参与公司的犯罪活动来定罪是一个重要的标准。对于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如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案件中负责开拓业务的业务经理,将被视为共犯,可能会被以诈骗罪定罪并处以相应刑罚。而对于未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但为其提供客观帮助的员工,是否构成犯罪则取决于其是否明知公司的经营模式。因素如员工岗位、入职时长以及是否知情等也需要综合考虑。因此,单位涉嫌犯罪不一定导致所有员工受罚,而员工的具体定罪与量刑将根据其在犯罪案件中的角色和作用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