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员工工资会导致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要求支付赔偿金。对于拖欠工资的处罚,根据《劳动法》规定,依法规进行处罚。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经工会同意的暂时延期支付。拖欠工资和克扣工资都会损害员工利益,同时也违反法律规定,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企业支付工资应以货币形式进行,以实物代替违法。
法律分析
一、拖欠员工工资的后果有几种
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二、企业拖欠工资如何处罚
至于对拖欠工资如何处罚,《劳动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还规定,对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问题的,劳动行政部门要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你们可以找公司负责人再协商一下,如果还不行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三、哪些不是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
以下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工。
不管是拖欠工资还是克扣工资,其实这都会对员工的利益造成损害,另一方这也属于企业的一种违法的行为。另外,有些时候企业支付员工工资可能会以实物代替,但按照法律中的要其,工资报酬的支付只能以货币的形式进行,因而这样的情况下其实企业的行为也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所以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拖欠员工工资不仅会让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用人单位需支付全额工资报酬并加发经济补偿金。劳动行政部门也会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若遇到拖欠工资情况,建议先与公司负责人协商,如无进展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需要注意,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但其他情况下的拖欠工资都应受到法律制裁。企业支付工资应以货币形式进行,以实物代替违反法律规定,也需承担法律责任。拖欠或克扣工资不仅损害员工利益,也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附则第九十七条【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工资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