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土地储备中心是参公单位。土地储备机构是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国务资源部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承担本辖区内的土地储备工作。土地储备机构不具有征收的行政职权和行政主体资格,如果实施占地行为,则构成民事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