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为空中警察。根据国务院和民航局的方案,空中警察队伍属于人民警察序列,于2004年组建完成。民航空警队伍组建分两步实施:首先从民航现有的空中安全员中一次性录用1200人,然后从各地公安民警中选拔800人,最终组成2000人的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总队。
空中警察会和安全员一样“隐匿”在飞机上,上岗后的空中警察将配备公安警察制服,但是不会在航班执勤时穿着。在执行任务时,将依法出示人民警察证。
空警支队归属民航局公安局空警总队管理。总局公安局侧重制度标准、队伍建设、业务培训、上岗与执法证和经费等方面的管理,空警人员定位为国家公务员,其待遇将由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部分由国家财政列支,由民航总局公安局掌握;补贴部分将由所在航空公司负责。由于他们具有国家公务员和机组成员的双重身份,待遇亦由国家财政列支的警衔津贴和航空公司支出的机组空勤补助两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