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物业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一、员工必须确保足够的睡眠时间,保障上早班时精神充沛,其他任何人不得影响早班员工休息。
上午12点前,晚上8时后不许大声喧哗、打闹,室长有权对此类现象予以制止。
二、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来客及家属必须到宿舍楼值班室登记,晚9:30停止会客,10时必须离宿。
如遇特殊情况请宿舍楼值班人员批准方可,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予以依法处罚。
三、每宿舍民主选举室长1名,负责宿舍内日常事务的安排、管理;
宿舍成员夜不归寝晚10时前必须告知室长,说明去向,且人数不得超过30%。
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室内成员一旦入住后,不得随意更换床铺,变动位置。
五、爱护公共设施,确保门窗、玻璃完整有效;
对于水、电、煤气设备、消防器材等公共财产要倍加爱护,使其发挥应有的功用,对于蓄意破坏者要加倍赔偿,情节严重者依照相关规定解除住宿资格。
六、宿舍内提倡健康的业余文化生活,对于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现象,视其情节予以50-200元处罚,直至扭送公安机关。
七、宿舍区内严禁男女混居,私自留宿或让床位于外人,违反者视其情节予以50-200元处罚,直至取消住宿资格,予以辞退。
八、住宿人员要树立公德意识,要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不得在楼道里堆放杂物,凡检查不合格经提醒拒不整改者,罚款50元。
九、住宿人员不得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子、煤油炉、煤气罐、电饭锅及带电阻丝的设备,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违禁品,违反者立即没收并处以50一200元罚款。
十、提倡节约、反对浪费,节约每滴水、每度电、每粒粮,反对浪费水、电、煤气的现象。
十一、宿舍楼晚12点关大门,早5点开大门,关门后一律不准出入(特殊情况提前向宿舍楼值班人员说明)。
十二、公司电话:,联系人: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