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人称代词有“我、吾、余、予”; 它们都可作定、主、宾语;“吾”一般只在否定句里作前置宾语,而在肯定句里一般用“我”作宾语,“朕”先秦时意同“我”,秦朝后,是皇帝自称;
2、第二人称代词有“女、尔、若”;它们可作主、定、宾语, “而”、“乃”一般只作定语;
3、第三人称代词有“彼”一般作主语,个别用作宾语,仍有指示性,有轻蔑意味。
1、第一人称代词有“我、吾、余、予”; 它们都可作定、主、宾语;“吾”一般只在否定句里作前置宾语,而在肯定句里一般用“我”作宾语,“朕”先秦时意同“我”,秦朝后,是皇帝自称;
2、第二人称代词有“女、尔、若”;它们可作主、定、宾语, “而”、“乃”一般只作定语;
3、第三人称代词有“彼”一般作主语,个别用作宾语,仍有指示性,有轻蔑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