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科的办案流程如下:
一、受理
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接受刑事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二、立案
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三、侦查
公民在侦查过程中,有权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
四、破案
经过侦查,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之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
五、侦查终结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