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苗木以综合控制条件、根系、地径和苗高等几个指标来确定。
划分苗木等级时,在苗木综合控制条件达到要求后,以根系、地径、苗高为主要判定指标,并遵循以下原则:根系、地径和苗高不属同一等级,以根系级别为准。地径和苗高不属同一等级,以地径所属级别为准。
福建省在苗木等级划分中根据苗木质量标准将苗木分为二级,Ⅰ、Ⅱ级苗为合格苗,可出圃造林;不合格苗(废苗),不允许出圃造林。
推广良种壮苗造林,是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提高造林质量的有效途径。只有了解林木苗木等级划分的标准、依据等相关知识,并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去,才能更好地选择遗传品质优良、出圃等级高的苗木进行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