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采矿权的审批、领取采矿许可证分为:划定矿区范围和领取采矿许可证两个过程。
具体步骤:
划定矿区范围
1、采矿权申请人向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
2、采矿登记机关进行申请批复并进行矿区范围的划定。
3、确定矿区范围的预留期即可。
领取采矿许可证
1、在工商部门核名登记。
2、携带相关资料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开采证。
3、递交资料到安全管理局审批。
4、集齐相关数据向环保局申请测评。
5、递交相关资料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6、向税务部门提供材料,办理税务登记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