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三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中专以上学历证书。
2、拥有教学或综合医院八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经历。
3、拥有护士资格证书。
4、参加医院所在地人事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过理论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一系列环节最终被录取的,可成为医院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条件: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三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中专以上学历证书。
2、拥有教学或综合医院八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经历。
3、拥有护士资格证书。
4、参加医院所在地人事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过理论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一系列环节最终被录取的,可成为医院正式在编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