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借款人向经办行提出贷款申请,除须提交农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规定的资料外,还须提供:
2、当地政府城镇或城乡发展规划以及上级政府的批准文件;
3、当地政府出台的支持城镇化建设的财税优惠、土地利用、产业扶持等支持政策文件;
4、载明客户从事城镇化建设的营业执照;
5、项目涉及土地增减挂钩的,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项目实施增减挂钩的批复文件;
6、项目涉及园区建设的,须提供列入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园区的批准文件。
7、经营行受理客户申请,初步了解借款人及项目主要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直接或逐级向有权调查行客户部门申请项目调查。
8、有权调查行客户部门受理贷款申报后,认为项目基本可行的,组织贷款调查评估;认为项目不可行的,报客户部门负责人或主管行长同意后可终止信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