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举个例子
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增值税起征点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实际操作中,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多种因素,比如进项税额转出、加计扣除、全额抵扣、上期留底金额等。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留抵税额+简易征收税额。
扩展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1)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个人所得税额
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
个体工商户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①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
②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③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
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
④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
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