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倍工资计算方法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1.5×加班时间
工资计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种方法
A:(固定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0.92/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时;
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0.92*缺勤天数)+固定月薪/20.92/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时;
C:固定月薪/20.92*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0.92/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时;
按照A方法:其工资为:600/23*19+600/20.92/8*1.5*21=608.58
按照B方法:其工资为:600-600/20.92*4+600/20.92/8*1.5*21=598.21
按照C方法:其工资为:600/20.92*19+600/20.92/8*1.5*21=657.86
1、从公式B本来来看: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0.92*缺勤天数)+固定月薪/20.92/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时;只要缺勤天数大于等于21天,其工资就会为负数(如果在没有任何加班的情况下)
2、从C公式本身来看:C:固定月薪/20.92*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0.92/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时;在有请假的情况下只要实际出勤天数大于等于21天,其工资反而会大于固定月薪(如果在没有任何加班的情况下)
3、B/C两种计算方法均有其各自的缺陷,所以本人以为在遇到固定月薪计算工资时最好采用A种计算方法。
扩展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1、法律规定目标:中国个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扣缴义务人是在中国地区定居有一定的得的人,及其没有中国地区定居而从中国地区获得个人所得的个人,包含中国公民,在华获得个人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们;
2、住户纳税扣缴义务人:在中国地区有居所,或是无居所而在国内定居满1年的个人,是住户纳税扣缴义务人需要承担无理由纳税责任,即就其在中国地区和海外获得的所得的,依规缴纳个人企业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扣缴义务人︰在中国地区无居所又不定居或是无居所而在中国国内定居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住户纳税扣缴义务人,担负比较有限纳税责任,仅从总体上从中国地区获得的所得,依规缴纳个人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