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发生全国范围的疫情,导致双方旅游合同不能履行,这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1月24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通知中也要求各地指导辖区内旅游企业服从服务大局,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
旅游者如不同意行程调整,则旅行社应当给予退团退费,就旅游者关心的旅行社是全额退费或者部分退费问题,还应结合旅游法相关规定核实相关情况,例如组团社是否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等。建议旅游者与旅行社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旅游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