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常见的陷阱有:
1、口头合同。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
2、格式合同。用人单位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来没有问题,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可以有几种解释。
3、单方合同。合同中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而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
4、生死合同。危险性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该承担的责任,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两张皮合同。用人单位慑于劳动主管部门的监督,往往与应聘方签订两份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