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司的网络解释是:三法司三法司是中国古代三个中央司法机关的合称。《商君书·定分》:“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后世“三法司”之称即源于此。汉代以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三个司法机关的会议,称三法司。《新唐书·百官志一》:“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指刑部)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三司使。”重大案件皆由三个机关共同审理,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也称“三司会审。”。
三法司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三法司详细内容】
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三法司[sānfǎsī]⒈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
二、综合释义
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明史·刑法志二》:“三法司曰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醒世恒言·李玉英狱中讼冤》:“这一篇章疏奏上,天子重瞳亲照,怜其冤抑,倒下圣旨,着三法司严加鞫审。”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三二章:“本应拿问,交三法司从严议罪。”三法司[sānfǎsī]明清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合称为「三法司」,专审重大案件。《明史.卷九四.刑法志二》:「三法司曰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喻世明言.卷四零.沈小霞相会出师表》:「得旨三法司提问,问官勘实覆奏。」
三、辞典修订版
明清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合称为「三法司」,专审重大案件。《明史.卷九四.刑法志二》:「三法司曰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喻世明言.卷四零.沈小霞相会出师表》:「得旨三法司提问,问官勘实覆奏。」
四、其他释义
明清两代对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的合称。专对重大案件进行会审。
五、关于三法司的成语
约法三章 顶头上司 执法犯法 知法犯法 青衫司马 光杆司令
六、关于三法司的造句
1、唐庶人朱聿键未得诏旨私自领兵进京,这是司礼监三法司堪实,内臣以及宗人府朝议,具实定罚的。
2、二十年以治锦衣卫者多非法凌虐,乃焚刑具,出系囚,送刑部审录,诏内外狱皆归三法司,罢锦衣狱。
3、朝臣纷纷上书,指责锦衣卫恣意妄行,甚至有人负气地说:“朝廷专任镇抚司,三法司可以空曹,刑官成为冗员。
4、唐庶人朱聿键未得诏旨私自领兵进京,这是司礼监三法司堪实,内臣以及宗人府朝议,具实定罚的。【查字典https://www.chazidian.com造句三法司造句】
5、朝臣纷纷上书,指责锦衣卫恣意妄行,甚至有人负气地说:“朝廷专任镇抚司,三法司可以空曹,刑官成为冗员。[查字典https://www.chazidian.com/zj-142283/造句]
点此查看更多关于三法司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