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
可以。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证人的数量。
《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所谓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
可以。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证人的数量。
《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