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顾名思义,有求学、学习的历史或经历的含义。因此,学历证书就是证明一个人的求学经历的证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学历证书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毕业证。如初中学历,初中毕业证;专科学历,专科毕业证;本科学历,本科毕业证;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研究生毕业证。
学历证书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是指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个学历证书,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由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
学历
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一个人在什么层次的教育机构中学习,接受了何种层次的训练,便具有相应层次的学历。
学历教育类别划分
小学、初中,属义务教育、基础教育阶段,高中(随着中国发展水平的提高,预计到2020年,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职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属于职业教育;对受教育者实施可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必须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属于专业教育。接受的教育是以其教授专业知识为主,入学需统招,毕业办理派遣证(报到证)。
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是以科学研究为主要方向。
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学历证书按阶段由低到高依次为
小学毕业证书、初中毕业证书、技工学校毕业证书、职业高中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上述相关学历的结业证书。
学历证明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这是针对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后的善后处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生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
学历证明书的式样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
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需要使用学历证书的,招考、用人单位或其他需要验证单位,应将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