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2月7日是国际民航日。1944年12月7日,52个国家在芝加哥签署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也称芝加哥公约)。根据芝加哥公约的规定,1947年4月4日,国际民航组织ICAO正式成立。1992年9月召开的国际民航组织第29届大会作出决议,自芝加哥公约签署50周年的1994年起,将每年的12月7日定为“国际民航日”。
1996年12月6日,联合国大会(第51/33号决议)宣布12月7日为国际民航日,并促请各国政府以及有关国家组织、区域组织、国际组织和政府间组织采取适当步骤,纪念国际民航日。为使庆祝“国际民航日”的活动更具有实际意义,国际民航组织每年确定不同的主题在世界范围内举行活动。
国际民航组织(ICAO)协调各国有关民航经济和法律义务,并制定各种民航技术标准和航行规则的国际组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解决战后民用航空发展中的国际性问题,1944年11月1日至12月7日在美国芝加哥召开了有52个国家参加的国际民航会议,签订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简称《芝加哥公约》),并按国际民用航空临时协定设立了“临时国际民航组织”。1947年4月4日公约生效,“国际民航组织”正式成立。同年5月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1990年,已有161个缔约国。总部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
开展“国际民航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在全世界树立和加强对国际民航在各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中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强调国际民航组织在促进国际航空运输的安全、高效和正常方面所起到的作用。
该组织的主要活动是:通过制定《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18个技术业务附件和多种技术文件以及召开各种技术会议,逐步统一国际民航的技术业务标准和管理国际航路的工作制度。通过双边通航协定的登记,运力运价等方针政策的研讨,机场联检手续的简化,统计的汇编等方法以促进国际航空运输的发展;通过派遣专家、顾问,建立训练中心,举办训练班及其他形式,以执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向缔约国提供的技术援助;管理公海上的联营导航设备;研究国际航空法,组织拟订和修改涉及国际民航活动的各种公约。根据统约国的建议和议事规则,通过大会、理事会、地区会议以及特别会议讨论和决定涉及国际航空安全和发展的各种重要问题。 1944年12月9日,当时的中国政府在《芝加哥公约》上签字,并于1946年2月20日批准该公约。1971年11月19日国际民航组织第74届理事会通过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驱逐了国民党集团的代表。1974年2月我国决定承认《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并自该日起参加该组织的活动。中国从1974年起连续当选为理事国,并在蒙特利尔设有常驻该组织理事会的中国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