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冰联盟,英文International Skating Union,英文缩写ISU,简称国际滑联,1892年在荷兰成立,现有会员协会81个,总部现设瑞士达沃斯,正式工作语言为英语、德语、法语和俄语。
滑冰是冬季奥运会的主要项目。国际滑联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总会成员。国际滑联的任务是开展和普及速度滑冰和花样滑冰运动,增强运动员之间的友谊和相互了解。中国于1956年加入国际滑联。
国际滑联一般在一国只接受一个协会,但有些国家速滑和花样滑冰各有独立的协会,经过审查后也可同时加入,如比利时、加拿大、美国、芬兰、德国和瑞典。国际滑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一个协会会员可派6人与会,但只有2人(速滑和花样滑冰各1人)有表决权。
大会闭会期间,主持联合会工作的是理事会,由主席、负责花样滑冰和速滑的第一和第二副主席及这两个项目的8名理事组成,任期4年,每年至少开会一次。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国际滑冰联盟在技术方面设有5个专门委员会:速滑委员会、花样滑委员会、集体滑委员会、冰上舞蹈委员会、短道速滑委员会。在其他方面设有申诉委员会、医务委员会和教练委员会。此外还有财务、法律、电视和媒体方面的顾问。国际滑联现任主席是意大利人钦宽塔(OttavioCinquanta),秘书长是施米德(SchmidFredi)。除冬季奥运会的滑冰比赛外,国际滑联的主要比赛还有速滑、短道速滑和花样滑冰的欧洲锦标赛、世界锦标赛、世界青年锦标赛等。
评分系统
A、总则(2002年国际滑冰联盟规则第121条第3款)
a)基于下述标准的新裁判评分系统(NJS)如在2004年国际滑冰联盟代表大会上获得通过,将被正式确立为“国际滑冰联盟评分系统”,并将在2004-2005赛季生效,必须在所有国际滑冰联盟单人滑/双人滑/冰舞和队列滑锦标赛以及国际滑冰联盟花样滑冰大奖赛和国际滑冰联盟青少年花样滑冰大奖赛中使用。2004-2005赛季其它国际比赛中是否使用新评分系统可由承办协会决定。(例如除上面所列的国际滑冰联盟赛事之外的国际比赛,承办协会在2004-2005赛季中都有权选择使用新裁判评分系统或6.0版的评分系统)。
新裁判评分系统规则必须在2005-2006赛季中的所有国际滑冰联盟赛事和国际比赛以及冬奥会上使用。
b)对于单人滑,双人滑,冰舞和队列滑比赛,国际滑冰联盟为构成花样滑冰比赛的每项动作制定了一个分值表。例如:单人,双人,对,队的短节目,自由滑,规定舞,创编舞,自由舞。详见下面D款,f条。
c)每项赛事中,每个运动员、每对双人/冰舞、每队都须提交一份正式的“节目动作计划表”,其中应包含每项动作执行时大致所在的时间。
d)会员协会每年应提交给国际滑冰联盟(提交日期由国际滑冰联盟理事会决定)一份合格裁判名单,这份名单需由协会推荐并得到国际滑冰联盟的承认。协会可向国际滑冰联盟推荐技术专家和技术监督人员的候选人供其参考并任命。
e)国际滑冰联盟理事会根据技术委员会的建议,将公布新裁判评分系统下有资格成为国际滑冰联盟级和国际级裁判长和裁判员的名单。国际滑冰联盟赛事裁判组的构成将根据另外一条规则所规定的程序进行。第102条规则中未提及的技术监督和技术专家名单将另行公布。
f)比赛时下列是官员必须参加:比赛每个项目裁判组应由国际滑冰联盟公布的裁判长和裁判员名单中挑选最多12个裁判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