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归流的解释是:明、清两代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政治措施。明代中央政府在西南地区废土司制度,设贵州布政使司,下置八府。清代中央政府在云、贵、川等省大力实行以中央任命并可随时调换的流官代替土司管辖地方的措施,即改土归流,使原土司地区的地方行政与内地趋于一致。改土归流[gǎitǔguīliú]⒈明、清两代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政治措施。明代中央政府在西南地区废土司制度,设贵州布政使司,下置八府。清代中央政府在云、贵、川等省大力实行以中央任命并可随时调换的流官代替土司管辖地方的措施,即改土归流,使原土司地区的地方行政与内地趋于一致。
改土归流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点此查看改土归流详细内容】
⒈明清两代在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地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实行流官统治的一种政治措施,旨在加强中央对边疆地区的统一管理。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平定思州、思南两宣慰使乱后,废土司,设贵州布政使司,置思州、思南等八府。清雍正时,采用云贵总督鄂尔泰改土归流建议推行于西南诸省。也称改土为流。亦省作“改流”。参阅《明史·贵州土司传》及《云南土司传》、《广西土司传》,清袁枚《武英殿大学士太傅鄂文端公行略》。引清魏源《圣武记》卷七:“东川虽已改流三十载,仍为土目盘据。”
二、网络解释
改土归流清朝雍正年间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制,实行流官制的政治改革。
三、汉语大词典
明清两代在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地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实行流官统治的一种政治措施,旨在加强中央对边疆地区的统一管理。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平定思州、思南两宣慰使乱后,废土司,设贵州布政使司,置思州、思南等八府。清雍正时,采用云贵总督鄂尔泰改土归流建议推行于西南诸省。也称改土为流。亦省作“改流”。清魏源《圣武记》卷七:“东川虽已改流三十载,仍为土目盘据。”参阅《明史·贵州土司传》及《云南土司传》、《广西土司传》,清袁枚《武英殿大学士太傅鄂文端公行略》。
四、辞典修订版
明、清时改土官为流官的政策。元代封滇、桂一带的土着酋长为土官,以治理土着,并采世袭制。明代原本沿用,但时有土官虐杀百姓,为患边境,故废除土官制,改以临时任命的流官。清代,云南巡抚鄂尔泰厉行明代的方式,使云、贵一带更加安定。
五、关于改土归流的成语
改玉改行 改步改玉 改玉改步 改弦更张?改弦易调 改邪归正 土生土长
六、关于改土归流的词语
改土归流 改土为流 革流归土 改步改玉 改玉改行 改玉改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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