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条件:“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既说明了持有的对象物范畴也说明了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
客体要件: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客观要件: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