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个省分别为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4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 重庆市。
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因此,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省级行政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合计34个省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合计333个地级区划。
县级行政区:977个市辖区、1303个县、393个县级市、120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合计2847个。
乡级行政区:8562个街道、20988个镇、8102个乡、966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2个县辖区,合计38774个。
4个直辖市
1、北京市
北京市,简称“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地处华北大平原的北部,东面与天津市毗连,其余均与河北省相邻。
2、上海市
上海市,简称“沪”,位于中国华东地区,东隔东中国海与日本九州岛相望,南濒杭州湾,北、西与江苏、浙江两省相接,上海市总面积6340。5平方千米。
3、天津市
天津市,简称“津”,别称津沽、津门,中国直辖市、地处华北平原北部,东临渤海、北依燕山,位于海河下游,地跨海河两岸,北南长189千米,西东宽117千米。
4、重庆市
重庆市,简称“渝”,位于中国西南部、长江上游地区。地跨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东邻湖北、湖南,南靠贵州,西接四川,北连陕西,辖区东西长470千米,南北宽45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