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志愿是指同一批次中非第一志愿的,平行的五或六个志愿。
如果第一志愿落选则考虑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是指同一批次中非第一志愿的,不分先后的五或六个志愿。
调剂志愿分为两种
一是你报考的学校分数够了而报考的的专业分数不够,于是在校内调剂,调剂到别的招生不足的专业,于是录取你的专业就不是你原来所报的专业了,当然,前提是你报名表上允许调剂。
二是你的分数低于你报考的学校,那个学校无法录取你,于是你就会被调剂到别的录取不足的学校,或者另外一个学校看到你的分数比较高也可能会录取你。
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艺术学与艺术硕士、中医学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以照顾专业内部调剂的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开展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