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孕妇对产前检查的时间安排不是很了解,一般说来,在第一次产前检查后,孕妇如果怀孕有并发症的话,应该在第16,18~20,25,28,31,34,36,38,40以及41周(如果此时还没有分娩的话)分别进行10次以上的产前检查。
经产妇和一般初产妇一般进行7次产前检查,分别在第16,18~20,28,34,36,38,41周。如果你认为产前检查太少的话,可以和医生协商。
产检的次数取决于你的健康史、怀孕过程中是否出现并发症,以及是否有像高血压这类需要更多产前检查的情况。
如果你过去曾经有过任何健康问题,或随着孕期的发展出现新的问题,你的产前检查次数可能会更多一些。除了按照医生的预约,如果你出现任何不适时,也要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