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桩离奇失窃案,看元代种族歧视酿成的悲剧事件

南北镇抚司品茶 2024-09-26 03:44:51

我们知道元代曾经在领土扩张过程中,按照占领的先后顺序,实行过族群歧视政策。比如,蒙古人为一等,色目人为二等,华北原金国地区的汉人为三等,将南宋故地的人民称作南人,为最低等。

本文要说的这个事件,被记载于元末文史专家陶宗仪的《南村缀耕录》。这是一个关于“南人”的悲剧故事。

话说元代色目人木八剌,表字西瑛。他可能是畏兀儿人,也可能是回鹘人,或者其他西域杂胡的出身的人,总之他肯定不是汉人,但也懂得汉文化。

木八剌这家伙,身材壮硕,高大魁梧,在人堆里很显眼,所以蒙古人都叫他“长西瑛”。由于早年跟随蒙古大军西征立下军功,因此他被封为千夫长。他后来被调往江浙行省的建德路,担任了蒙古人达鲁花赤的总管。

有一天,木八剌和妻子正在吃饭。桌面上摆着分割好的烤肉,香气四溢,令人馋涎欲滴。元人马背上的民族,作风彪悍,长西瑛太太就抓起头上细小的金钗,当作牙签去插一块烤肉,准备送进嘴里。

还不错,没有直接上手抓肉,已经是相当文明了。

不过,这肉正要入口,大门外通报,有客到访,还是个急事。总管大人木八剌只好急匆匆出门迎客去了。而长西瑛太太也只能暂时放下到嘴的肥肉,赶快去准备给丈夫和客人煮茶。

一个时辰后,木八剌夫妻二人再次回到餐桌。一看,呦呵!小金钗连同那块被锁定的烤肉竟不翼而飞了!长西瑛太太脸色一下就变了,左右查找了一番,除了有一个小女仆在现场操作烤肉,没其他人,而金钗的影子毛也没有。

于是夫妻二人基本上认定,必然是小女仆趁着餐厅无人,把金钗给顺走了。捎带手的还把那块插着金钗的肉也一起解决了,难道这就是“毁肉灭迹”?

主人的这种魔幻猜测,小女仆自然是不会认同的。没办法,身边人手脚不干净,就只能上手段了。木八剌命人将小女仆严刑拷问,什么上夹棍,鞭子抽,辣椒水都用上了,可倔强的小女仆就是不承认自己偷了金钗,以至于到最后被自己的主人给活活打死了!

那为什么木八剌一家要如此对待为自己服务员的小女仆呢?那是因为小女仆出身“南人”。元代的这种地域性族群歧视政策,带来的四等人直之间的不信任感,导致了小女仆悲剧的发生。

时间一晃到了年底,总管木八剌大人准备翻修一下自己的府邸。当工匠们正在清理屋顶翻动砖瓦时,突然掉出来一样东西,当的一声响。人们拿起来一看,这不就是之前丢失的小金钗吗!

再看小金钗藏身之地,边上还有一块干朽的骨头,那应该就是太太没来得及吃掉之烤肉上的骨头。咱们可以根据这些新发现的线索推理之,金钗出现的这个位置,府内包括木八剌大人在内,基本上都不可能上去。

那么究竟是何方神圣干下的这桩盗窃案呢?真凶就是府中唯一一个能上天入地的家伙,一只肥嘟嘟的狸斑大花猫!它就是抵制不住烤肉香味的诱惑,趁着餐厅没人的空档,跳上餐桌叼起烤肉块,连带金钗一起打包带走了。

而那位单纯可怜的小女仆,应该是走开了没看到,所以替那馋猫背了黑锅,无辜含冤殒命。笔者想起来就气不打一处来,这该死的馋嘴猫,你就缺这一口吃食吗?!害死了一条鲜活的生命,你良心不会痛吗?

这最后一句,笔者指向的其实是不是猫,而是真正的凶手,木八剌夫妻。

馋嘴猫只是一只畜牲,那你们也是畜牲吗?这样的事情,在元代民间还有很多,沉重的族群压迫和歧视,也在深刻影响着大元朝廷与社会本身。

突然想起明太祖朱元璋于公元1367年,在南京誓师北伐时颁发的《谕中原檄》,其中有一句“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

所谓进步,就是从一切众生平等开始,历史殷鉴不远,当谨记,当珍惜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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