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之术 中国古代化学学说。东晋葛洪《抱朴子·内篇·黄白》:“变化之术,何所不为。”变化似首见于《易经》:“乾道变化”,义为事物生灭转化。汉人承之,炼丹家采用,至葛洪形成学说。
首先,他以变化为天地万物共有的基本属性,“变化者,天地之自然。”(《黄白》)并对此作具体阐述:“浑茫剖判,清浊以陈,或升而动,或降而静,彼天地犹不知所以然也。万物感气,并亦自然,与彼天地,各为一物”(《塞难》),各自变化,“天亦不能使日月不薄蚀,四时不失序”。强调其客观无意识性。
其次,他以变化作为自然之道,认为其能为人所认识,在于天地万物中,“人之为物,贵性最灵”(《黄白》)。最具灵性的人,通过观察、活动、思维、实践,发现领悟变化,“得夫自然之道”。然而,并非每一个人,在对天地万物认识中,能有如是之见。“非穷理尽性者,不能知其指归;非原始见终者,不能得其情状也。”(同上)一旦得知自然的指归、情状,进而设计制作方法、技术,以便将其复制。
再次,他指出了自然变化为万物普遍属性者,能使其创造活动及其产物,合于自然之性。所制作之物,与自然界本有的一而不二,并无区别。如云雨霜雪“以药作之,与真无异”。尤其强调以变化之术用于炼丹,从炼丹众多变化之术中,得出“还”与“外变而内不化”两种可作之理。“铅性,白也,而赤之以为丹;丹性,赤也,而白之以为铅。”(同上)认为在铅与丹之间存在反应可逆性。“丹烧之成水银,但变又还成丹砂。”(《金丹》)“还”意味着化合与分解的可逆。这是对东汉以来丹家所发现的若干循环可逆反应思想的总结,如汞与氧化汞、汞与硫化汞、碱性碳酸铅与四氧化三铅、四氧化三铅与氧化铅。外变而内不化是置换反应。“以曾青涂铁,铁赤色如铜;以鸡子化白银,银黄如金,皆外变而内不化也。”(《黄白》)即铁在曾青作用下化为铜,银在鸡子作用下化为金,都只限于表层而不及内里。对还、外化而内不化及其他的炼丹变化之术,葛洪认为其中有理,但未以阴阳五行或其他学说加以解释,而是认为尚不能言说:“吾保流珠之可复也,黄白之可求也,若责吾求其本理,则亦吾复不知也。”(《对俗》)又认为不能因不知理而中止变化之术:“世人若以思所能得谓之有,所不能及则谓之天,则天下之事亦鲜矣。”因为天地万物之事理,为人所掌握者不多,“万殊纷然,何可以意极哉?”只要意识到“物有可作之理”,便当积极以“变化之术”加以从事。
土脉历时代而异,种性随水土而分 明宋应星语。《天工开物·乃粒》:“土脉历时代而异,种性随水土而分”。并举例如“凡稻旬日失水,则死期至,幻出旱稻一种,粳而不黏者,即高山可插,又一异也”。具有物种变异的思想。
信巫不治 扁鹊用语。《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病有六不治”,“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言明巫与医的区别,表明反对巫神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