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反常必有妖,莫把刑案付桃色!

汽车未来说 2023-08-12 17:12:16

留守妙龄少妇与三名男子(镇干部)夜泳溺水身亡,此事件一经网络舆论发酵,或许所有人都可能会往桃色事件去联想!你也不用去怪网友们内心肮脏,“知情人”、当事人曝出女子出门前的种种表象又不得不让人产生无限遐想。然而,如果真的只是桃色事件,谁还会如此明目张胆的带着两个明晃晃的大灯泡去约会?至于那些声称“多人行”的腌臜评论我们可以不去思考!但如果真的只是夜泳,那又如何解释这三个镇干部在同伴溺水的情况下既不施救也不报警,反倒是拿走溺水者的手机又伪造“案发”现场?

如果说仅仅只是夜泳溺水,那必然也是突发状况,是什么原因让三名镇干部那么快速达成一致不予施救还共同伪造案发现场?千万不要告诉人们他们因为不识水性所以没有施救,不识水性你夜泳个屁啊?……好吧,那就算是来不及施救吧!但以三个镇干部的智商总不至于傻到死个人像拉泡粑粑那么简单吧,他们将溺水者的手机、钥匙扔到河里不就是想要掩盖真相吗?……如此缜密伪造案发现场的做法,如果说这是一场意外引发的命案,恐怕是蒲松龄老先生都写不出来的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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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8-12 18:24

    还是聊桃色吧,刑案那是你我能聊的么?

  • 2023-08-15 10:55

    夜黑风高,弱女子还是待家里为好。不然,杀人灭口,死无对证。还记得那个深夜坐货拉拉,摔下车死的女孩么

  • 2023-08-15 11:12

    大家嘴下留德!这位女士跟我家是亲戚,我爸爸要喊她妈妈叫“嘛嘛”(杏子地方话)从小就是过苦日子长大的,家里条件并不好,父亲去世的早,她母亲又当爹又当妈一手带大她们三姐妹,本该到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如今中年丧女,这其中之痛又有几人能懂?

  • 2023-08-14 17:29

    故意杀人绝对不可能。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纯属意外,其他人慌神的原因是因为约好一起来的。另一种可能是下水那个男的骚扰了她,呛水失控死了

  • 2023-08-15 09:26

    谋杀灭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