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几篇文章都是围绕欠薪、讨薪的话题来展开的。尤其昨天文章中提到的“金瓜事件”,事后我查阅了相关资料,其实民工们擅自拆除“金瓜”的行为,是不合理的。但好在结果大快人心。
在实际生活中,因为工程行业的复杂性,欠薪的行为比较多见。逃避或有能力却拒绝支付工程款、劳务报酬的行为,被认定为“恶意欠薪”,是违法的。
但对于普通劳动者,讨薪的过程也要注意方式方法。虽然法律条文中,只规定了“恶意欠薪”并没有“恶意讨薪”的说法,但如果讨薪采取了一些过激或违法手段,同样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下面举一个例子。
袁某是个小包工头,从四川老家赶来佛山,承包了一个楼盘的模板工程,本以为能大赚一笔,却没想到成了噩梦的开始。
自己承包的活干完了,工程款却迟迟不到账,项目停工,开发商人间蒸发。无奈之下,袁某只能攥着一堆欠条离开了。
几个月后,袁某和工友们听说这个楼盘重新开工,被另一家建筑公司接手。
袁某立刻赶往工地,准备把之前遗留的工具和材料拉走,刚到现场,就看到有几辆罐车正准备进场浇筑混凝土呢!
袁某担心浇完混凝土后自己的工钱更没着落了。赶紧把自己的车横在工地入口,堵住了罐车的去路。
工地的项目经理一看这阵势,没办法,只好报了警。警察到场后发现,确实是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在先,但袁某的做法也会干扰正常的施工活动,明显不妥,只能好言相劝。
但袁某哪有那么容易让步,甚至还在罐车面前跪下了!最后,警察只能叫来拖车,强行把袁某的车拖走了。
这个事情并没有结束。几天后,袁某接到了警方的传唤,原来,他堵住工地入口的行为,导致4辆罐车上的混凝土超时报废,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6万元,最后袁某因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真是悔不当初啊。本来自己是占理的,但是行为不合法,不注重讨薪的方式,最后落得一个违法犯罪的下场。
除了我们例子中的行为,还有诸如编造虚假的农民工名册、出勤记录、工资欠条等,或通过等非法方式讨薪,采取跳楼、爬塔吊、堵路、堵门、拉横幅、阻碍交通等扰乱工作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的都属于非法手段。
下一篇文章,来探讨一下工程圈常见的几种合法、有效的讨薪手段,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