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瓜被暴力强拆事件突然就没了后续,听说民工已经拿到被欠的96万,但我记得依据我国最高法的解释,民众并不能作为要账的主体,因为他们不具备这个资格,想来也是明白这个,民工选择拆金瓜。 评论区有人说中间的分包商自作自受,但个人觉得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因为某种背景下,因为长期被压迫,这种情况肯定会发生,只不过下次可能是银瓜,铁瓜罢了。
而问题的源头其实跟国家监管无关,一切都是因为资本家唯利是图的本性。而在他们看来,分包其实也是必然的,因为人过留声,雁过留鸣基本上就是这些人的常规操作。 说白了就是我给你白忙和呀,怎么也得收个好处费,其实他们也知道,最后受伤的普通老百姓,但他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 所以,只有彻底消灭资产阶级,让老百姓真正的当家作主,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
怎么叫跟监管无关,你怕这怕那的就不要写!乱七八糟的,什么东西
这年头干活拿不到钱的行业一大把。垫钱讨不到钱的也一大把。违法成本太低导致,契约精神缺失导致,资本主义压榨劳动力文化入侵导致的
与国家监管无关?“监管”这个词是由“监”和“管”组成的,你说和国家无关?
净推些傻不拉几的文章
曝光的解决了,千千万万没门路的,还在挣扎求活……
什么叫分包白忙活?国家没发他们工资?他们是自负盈亏?去TMD,拿着高额福利还TM吃拿卡要浪费财政资金发包吃回扣!通通都该死!
那个色鸡公司如果没有棺几代在里面,敢这样做?这种事情上头只要撇下嘴,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还是处罚太低了,甘相互揣摩底线
可以欠你的钱,但不能要钱,打官司也是没资格的要账主体?
TMD
果然是个傻瓜,不然也不至于写出这样的文章
小编想讲明什。?
旁边的餐馆装修,工人工资硬是拖了两个多月报警了街道办的过来协调才结完[哭笑不得]
其实金瓜拆和不拆都一样,只是为了套钱才建金瓜,钱已套到手,被人拆是好事,省下了一笔拆迁费,比如中国有成片新房卖不出去就全拆了,因为盖这些房子钱已套到手,房子就成了建筑垃圾了,拆不拆都是建筑垃圾,因为没人买就是建筑垃圾,不拆干嘛,
傻逼 转包这种东西永远禁绝不了的 都是人情往来
什么叫不能作为要账的主体?连自己的工资都没资格要吗?
万恶的资本家!
①转包,是不是违法?②质量问题未经检测机构鉴定,拒绝付款,是不是违法?
全篇强行扯别的不知所云,还最高法解释,你贴出来啊,脑子不行不会搜么[得瑟]
那条最高法写着“民众不能作为要账的主体”?
自然人不能作为要帐主体,但可以作为公司代表
重点在最后一段
暴力讨薪?
你记得?你记得个屁
啥?装修工人因为老板不给钱,把业主家拆了?
洗地文案
啥叫你记得,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敢写出来就去查证,搞莫须有的东西算啥,相当秦侩是吧
前两天这有拖欠民工工资已经杀了人了,很奇怪UC居然没这新闻。
乱七八槽的。承包商吃大头就算了,他们是连渣都吃了,还要别人倒贴。
讨薪叫恶意!所以不讨!把干的活收回!
小编很坏
民众并不能作为要账的主体,因为他们不具备这个资格,,,,(⊙o⊙)啥?,,,,自己下苦力干活,到头来自己还不能要工资了。。
真对得起你的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