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治邦”必然带来“以奇用兵”,所以“正”是不能取天下的!

问道化鸣 2024-10-11 17:57:33

“以正治邦”是不能“取天下”的!你没看错,是“不能”取天下!请看图:

老子在《道德经》57章说“以正治邦,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然后自问“吾何以知其然也哉?”并做出解答:“夫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而邦家兹昏;人多伎巧,而法物滋起;法物滋章,而盗贼多有。”

看到了吗?“多忌讳”、“民多利器”、“人多伎巧”、“法物滋张”。所以这个“正”就是“正法”、“正治”,是“有为”之治,势必带来“天下多忌讳”等等祸患!只有“无事”不生事、不扰民,才能“取天下”,即赢得天下民心!

有朋友会说:“正”在《道德经》中是正面用法,所以老子说“民自正”,“天地将自正”,“清静可以为天下正”,“侯王得一为天下正”。为何偏偏就不能“以正治国”了呢?

这也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我们理解老子思想,不能停留在字面上,要结合“道”的根本属性:“道”没有“正”“奇”之别,所谓的“正”“奇”是“人”的主观意愿。而人的所谓“正”,就意味着政令律法,意味着强力干涉。

而且,“民自正”,“天地将自正”,是万物自动自发、自然而然地“正”,是“自正”,而不是“外力”教化和强力施压的结果。

而“为天下正”的“正”,与“正、奇”之“正”无关,而是做天下的“官长”“君长”。

所以,“以正治国”的“正”在《道德经》里不是个正面用法,因为强调“正”,如同强调“美”“善”(前两天就有两位好友——宝弟,请对号入座——就坚定地认为“道”具有“正美善”的属性),这就意味着树立“标准”、推行标准,而这些是与“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以及“万物作而弗始”的大道属性背道而驰。

老子在接下来的58章已经自问自答了“正复为奇”的后果:“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祅。人之迷也,其日固久矣”,

就是说:福祸、正奇相伴始终,哪里有什么尽头啊!所谓的“以正治国”者,必有“以奇用兵”之患,故只有以“无事”,才能“取天下”。

你要说这是我的偏执偏见,下面我再举几个“名注”案例,看看那些“注老”名家,是怎么理解“以正治邦,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的。

王弼:“以道治国则国平,以正治国则奇兵起也”,“以正治国,则不足以取天下”,“以正治国,立辟以攻末。本不立而末浅,故必至于以奇用兵也。”

就是说:以大道治国,国家就能平稳发展,以刑政威权治国,就会动用诡变的暴力。不以刑政威权治国,就能赢取天下。以刑政治理国家,没法解决根本问题,必然导致暴力和战争。

王弼在解释下一章的“正复为奇”时,再一次引用“以正治国”说:“以正治国,则便复以奇用兵矣。故曰‘正复为奇’”。就是说,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来治理国家,则还会回到诡诈暴力的状态,所以说正的转变为邪的。

这样的解释才能跟“无为”“无事”“欲不欲”的《道德经》主旨相一致,这样解释的才文通字顺,合乎大道原则。

而历史上如此解释的,又止王弼一人而已?比如王夫之注释说:以“正”正其不正,恶知正者之固将不正邪?故“正”必至于“奇”,而治国必至于“用兵”——你怎么知道你所说的“正”就不是“邪僻”的?

唐玄宗说:“为政若以政教治国,奇诈用兵,斯皆不合于道。唯无事无为,可以取天下。”

成玄英说:“政,谓名教法律也”,即“不言之教”的内容。

苏辙说:兵者,虽不得已而用之,但“未足以取天下”;憨山德清说:此言治天下国家者,当以清净无欲为上,而不可用奇巧以诱民也。且奇巧诈术,是为诡道也,乃好事者为之耳,非道也者。

对此,清代魏源论述最详,他总结说:“以为正且善者,时而为奇且訞。祸福奇正善訞,究未知孰在者,徒令智多而难治耳。”

当下学者为何执着于“正治”,而同意于“奇兵”,除了孔子的“正名论”、兵家的“诡论道”影响之外,还与现代不少名家的误导有关,比如陈鼓应先生的译文:

“以清净之道治国,以诡奇的方法用兵,以不搅扰人民来治理天下”

陈老的注解,把“正”这个明显的“有为”之道理解为道家的“清静无为”之道,是方向性错误,而且译文中误用佛教的“清净无为”概念(他的两种版本皆是“清净”,与“清静无为”大不同),还将“取天下(赢得天下人心)”错解为“治理天下”。

老子的无事“取天下”与“执大象天下往”是同意表达。

所以,建议朋友们不要因为现代人注文好理解,而放弃古人的注疏,最好是跨越民国,多读、多悟民国之前的“老子注”,不要觉得理解的慢,但至少准确度高,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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