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管理新规来了,事关上牌、上路、充电

如风行者 2024-10-16 07:38:34

电动车为出行带来了便利,不过各地对电动车的管理并没有放松,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标准。11月起,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的管理新规来了,这一次事关车辆的上牌、上路与充电问题,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云南永德:11月1日起,违规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进行报废处理

近日,云南永德交警发布了《永德县关于开展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综合整治的通告》,明确了要对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实施综合整治行动。

要求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要注册登记,并且在2024年11月1日前上牌照,这样才可以上路行驶,不符合注册登记要求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从11月1日起要进行报废处理,这里车辆不允许继续上路了。

同时以前的改装车辆,或者加装的遮阳伞、遮雨棚要自行拆除,从11月1日起,将会进行新一轮的集中整治,如果存在违规行为,可能会受到罚款处罚。

山西运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如果要对电动车进行管理,必须有相应的标准才行,所以需要制定管理条例。

近日,《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经获得批准,并且明确将会在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对于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回收、登记、通行、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租赁经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以后车主使用电动车必须要遵守该条例,同时条例中明确了违规的处罚标准,交警在执勤的时候也会依据该标准进行处罚,以后车主与交警都可以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江苏淮安: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淮安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条例》

近日,《淮安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条例》获得批准,并且决定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条例重点对电动车的充电行为及收费标准作了规定,明确了,电动车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给电动车充电,同时也禁止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车充电。

另外明确电动车的电费标准,实行电费和服务费分开的办法,要求电费执行居民用电价格,服务费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且实行明码标价,让车主能够了解电位的组成部分,有效地降低充电价格。

另外对违规的行为也作出了明确的处罚标准,平时主要由管理责任人来进行监督管理,拒不改正的可以由消防部门进行处罚。

11月1日起,不符合这个标准的电动车不能销售与上牌

近日,国家四部委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要求所有的电动车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且要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将会收回强制性认证,这就意味着没有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不允许生产销售。

另外明确了将会强化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管理要求,明确了,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电动车可以办理登记上牌,但是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备有效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而且还会根据相关线索及时送达同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管理。

也就是说,从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车不能够销售,即使销售了也不能够上牌照,到时候会影响上路,车主要注意。

总结

上面是为大家分享的,从11月1日起各地要实施的电动车管理新规,事关电动车上牌、上路以及充电的问题,所以有电动车的车主,一定要注意当地的管理规定,避免因为违规而受到相应的处罚。

那么,您对各地电动车管理新规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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