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大家感觉工资不够多,就刚刚能过生活的,要是自己是孤家寡人,或许还能去看个演唱会什么的,但若成家了,养家糊口是很多中年夫妻人生的一道大题。
再说,对无论是谁,经济条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想要过好一点的生活,或者是给家人好一点的生活,通过自己的奋斗,只要不违规违法,我觉得都应该被支持。
今天就来聊一聊,在公职人员中,县级层面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在低级别职务上享受高级别领导般的经济待遇?
显然,我都这么说了,肯定是存在的。
不然就变成我欺骗大伙了,要知道体制里的一些福利,没人会主动跟你说,很多事情都要多请示,何况上有文件下面不执行的现象也是存在的,毕竟县情不一样嘛!
所以,我尽量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例子!
如读完还不明白,可以直接向当地人社局核实下,一切还得以县里的实际为准,我就知道在同一个市里的不同县,情况也有不一样,甚至连工作人员都不知道政策。
一、事业单位等级晋升制度。
该制度主要针对基层,享受到的大多是老同志,事业单位版本的职务职级并行,这个制度主要好处是工资比职务层次要高。
比如,有位网友老陈,他的职务是八级管理岗,但是他兼任六级职员的差事,虽是副科级别,但是享受到副处的经济待遇。
如果你来自市直单位或是省直单位,那么你可能享受不到如此的政策,据我了解,目前实行这项利好政策为基层事业单位。
这是基层单位,对比上级单位,能够说出来的、为数不多的“福利”了,当然也不存在上级羡慕下级的问题,就像有几个公职人员会羡慕乡镇公务员的乡镇补贴一样。
二、管理岗和专业岗一肩挑。
文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中有相关要求,原则上不允许,但业务上确有要求的,须通过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现实案例在一个县比较少见,甚至可能没有,“一肩挑”在一类事业单位几乎不会出现,因为一类事业以承担行政职能为主。
专业比较强的,比如在医院、学校这些地方里面的一线技术岗位里,竟然产生了一位班子成员,当领导前就已经副高七级。
但县医院院长的级别又是正科,那按照正科给工资,那肯本就没有人愿意留在县城里,因此一肩挑自然也就就高不就低了。
显然,这是一件好事,但好事也有坏处。
好就好在待遇可以涨一大截,而不用担心行政级别过低,能用这个办法留住人才。
坏处就是这样的情况一般只出现在领导队伍里面,需要一个人干两个岗位的活,听起来会比较累,但是可能促使领导用行政手段把自己的活安排给他人,出现公器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