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献忠的屠杀,清朝官方文献、明朝遗老的作品、大西军将领的作品、各种家谱、西方传教士的日记都有记载,已经被广泛认可。但张献忠屠杀了多少人口目前是有争议的,因为许多记录者都不清楚到底杀了多少人。而《明史·张献忠传》更是记载张献忠杀了6亿人口,这个数据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我们都知道,《明史》是清朝的官修史书。因为清朝是打着为明朝皇帝报仇的旗号入主中原的,而康熙修《明史》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拉拢明朝的遗老,因此清修《明史》十分不客观,对明朝进行了过分的美化,尽量少写明朝历史的阴暗面。反而,明朝留下的《明实录》《国榷》等史料却将明朝的丑陋基本描绘而出,因此,《明史》的许多东西需要我们去注意。
《国榷》:明朝最高水平的私家史学著作
而关于明末清初的历史,《明史》则会过分贬低李自成、张献忠。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原因很简单,《明史》虽然是清朝官方主持编撰的,但是真正编撰的大学士们却都是明朝的遗老。就如同民国时期编撰《清史稿》,其大部分人又基本是清朝遗老,也出现了许多美化清朝的问题。
明末清初,天下大乱,许多明朝遗老记录当时的乱象,其中自然也包括张献忠的屠杀。例如南明兵部职方司郎中欧阳直在《欧阳氏遗书》中说“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定蜀未定”。明朝末期,四川因为饥荒等因素,大量的人口饿死,“大旱大饥大疫,人自相食,存者万分之一”,这是张献忠入川之前的局面。
明朝遗老顾山贞写下了《蜀记》,其中写出了张献忠屠杀的缘由。原来张献忠原本不想屠杀,但是他的手下汪兆龄称“蜀民剽悍,屡抚屡叛,是蜀人负皇上,非皇上负蜀人也。”“依臣愚见,莫若将城内百姓,无分良贱老幼,尽行剿杀。”汪兆麟还献出了计策“立定赏格:凡剁男子手二百余双者,兵加把总,官进一级。剁女子手四百余双者,亦照前列升赏;幼小子女不算功。不如数者,以背叛、怀二心之罪加之。如房屋、榖米烧毁不尽者,其罚如前。如此,将全川成一赤地,土著不能啸聚。即别有觊觎此地者,目击荒烟蔓草,不能久驻。皇上舍之而去,臣等各将兵俱无留恋矣’。” 张献忠听后很高兴,大喜曰:“卿真忠臣也。此计甚善”。
明末明朝遗老写的《献贼纪事略》比较完整地记载了张献忠屠杀的资料,十分可贵。根据该文献的记载,张献忠将乡绅、士子、医卜、僧道及各杂流吸引到成都,“聚而歼之”,此次被屠杀者亦达上万人。
关于屠杀的总量,《蜀记》记载:“剿杀百姓,限三月尽复命。可望等星夜前往,每日屠戮四、五城,或七、八城;不过旬日,三十六州县俱己屠完,每一城户口多者千百万、少者亦数百万。” 也就是张献忠屠杀了三十六州县,一城多的多达千万户口,少的也有数万万,十分夸张。《献贼纪事略》则记载死者《纪事略》记载:“正月十六日剿杀起,至五月尽回成都,查验功数,男妇不下千余万。”
明朝遗老计六奇的《明季南略》还记载了一次重庆大屠杀:“献忠遂屠重庆,砍手三十余万人,流血有声。”王夫之写的《永历实录》记载“献忠之在蜀也,杀掠尤惨,城邑村野,至数百里无人迹。民逃入深山,不得食而死者委填岸谷;或采草木叶食之,得生者久乃化为野人,裸处林栖,体生白毛,遇人则搏杀之而吮其血。”
实际上,《明史》中关于屠杀6亿人口的资料基本也是从明朝遗老的文献的资料抄过来的,例如明朝遗老叶梦珠的《续编绥寇纪略》就记载了张献忠屠杀了6亿人口。《明史》的原文是这么写的:
“献忠黄面长身虎颔,人号黄虎。性狡谲,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诡开科取士,集于青羊宫,尽杀之,笔墨成丘冢。坑成都民于中园。杀各卫籍军九十八万。又遣四将军分屠各府县,名草杀。伪官朝会拜伏,呼獒数十下殿,獒所嗅者,引出斩之,名天杀。又创生剥皮法,皮未去而先绝者,刑者抵死。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
我根据文笔判断,写这个资料的人应该是明朝的遗老毛奇龄,他也是明史的编撰者之一。毛奇龄自己写过一本《后鉴录》,这本书也记载了张献忠屠杀的事情,而且比《明史》记载得更加详细:
献忠黄而长,身而虎颔,人号黄虎。强不及自成而狡谲过之。性嗜杀,与自成比,较无道难测。……伪官朝会拜伏,呼獒数十入班次,有为獒所嗅者,不忠引出剖其心。……先杀所俘蒙古一千五百人于南门之外,始分兵计杀。凡一兵杀男子一百,授把总女倍之,以手足为记。……会计各路所杀,卫军七十五万有奇兵二十三万有奇,家口不计。……然后捱户杀名,草杀。……岁丙戌元日,命四将军分路草杀。五月,回成都上功疏。平东一路,杀男五千九百八十八万,女九千五百万,抚南一路杀男九千九百六十余万,女八千八百余万。安西一路杀男九千九百余万女八千八百余万。定北一路,杀男七千六百余万,女九千四百余万。……剥皮法,从顶至尻,刻一缕裂之,张于前如鸟翅,逾日始绝。有即毙者行刑者抵死。——毛奇龄《后鉴录》
按照毛奇龄的记载,张献忠派遣思路大军分别去屠杀,其中平东一路杀1.5亿(男5980万,女9500万),抚南一路杀1.8亿多(男9960万,女8800万);安西一路杀1.8亿多(男9900万,女8800万);定北路杀1.7亿(男7600万,女9400万)。我们将以上的1.5亿,1.8亿,1.8亿,1.7亿加起来,也就是6.8亿。看来,毛奇龄在写明史《张献忠传》的时候,为了省略字数,直接将加起来的字数写了上去,于是就得出了杀人6万万的结论了。
毛奇龄
当然,清朝的官方也对此这个夸张的数据没有进行审核,说明了清朝官方也和明朝遗老一样是站在一个角度来看待问题的,那就是美化明朝,黑化张献忠。当然,张献忠屠杀四川是事实,只是没有数据没有如此的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