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云暮雨》,导演: 张国立,编剧: 也好,主演: 范伟、周冬雨,2024年5月17日上映的剧情片,改编自《穿婚纱的杀人少女》。
剧情大致如下:
男主老秦在监狱服刑27年,出狱后56岁,因拆迁意外获得巨款,想结婚生子;女主常娟年少犯下命案,服刑10年,出狱后24岁。
两人都无亲无故,相识结婚,他为了传宗接代,她为了赔偿当年误杀的被害人家人。
在拿到彩礼钱后,她还了赔偿金,然后跳河自杀,被救上来,成为植物人,之后老秦一直照顾她。
这是一部让评录官从头到尾一直吐槽的影片,先说结论,这部片评录官给3分,其中1分是因为讲述两个重刑出狱人员的生活和工作,给这种边缘人题材的,1分给老秦演技,眼神、举止、声音等细节到位。
好,吐槽开始:
1.看片名,满满的古装文艺剧、偶像剧感觉,哪知道内容是讲述生活艰难的重刑出狱边缘人,完全不搭啊,严重文不对题。
片中一会山上飘着云,一会下大雨,云雨交替个不停,可是有啥用呢,不能为了片名去拍云彩和大雨吧。
片名要紧扣剧本内容啊,比如《涉过愤怒的海》,哪怕直接用《穿婚纱的杀人少女》,虽然口味有点重,都比这个好啊,要么紧扣感觉也行呀,换个有沉重感的,类似《隐入尘烟》这样的也可以啊。
“朝云暮雨”这个成语事关男女,富有诗意和意境,但在这部电影中,两人生活这么不易,要死要活的,你还轻松愉快、高雅文艺的朝云暮雨,无论怎样都格格不入啊。
2.坐牢27年,在安徽种田的父母去世了,在村里的老旧房子拆了,能赔150万?能给2万都是多的。
就算不拆,长期没人住,估计草长很高、房子也要倒了吧。
村里修水库推平了野外的父母坟头,赔2万?老秦是在广州猎德村吧?
3.老秦出狱时,狱警小伙子不错,把他送到监狱门外,让他改称呼,以后他就是老秦了,“出了这个门,你不再是犯人,你是个人!叫我小李!”
这么热心你倒是把手里雨伞给老秦啊,下着大雨呢,怎么说完自顾自进去了,把老秦一个丢外边大雨里?不关心你就别出来呀,这么做不符合人之常情啊。
而且老秦没有任何行李物品,两手空空,监狱不是应该把囚犯的物品都还给他么?
4.老秦想找老婆,传宗接代生小孩,婚介所找不到、还骗他钱,他倒聪明,跑到女监狱门外找刚出狱的女犯人,倒是门当户对,评录官都佩服。
然后他就在女监狱门外碰到常娟了,她出狱后就一直在门外,这不合理啊。
坐牢十年突然自由了,都会远远逃离监狱、再也不想看到,要么找亲友,要么找工作,谁还一个人成天闲坐在监狱大门外,再说,吃啥喝啥,住哪?没遇到老秦怎么办?
另外,起码身边有个背包或者袋子装点衣服行李,装个纸巾矿泉水也是必须的呀,流浪汉都有个袋子啊,你一个女人,空着手,除了带着张纸,啥也没有,怎么也不合理吧,导演能解释下么?
5.常娟坐牢原因匪夷所思,异想天开,怎么可能。
黄芳父亲醉驾,撞死常娟父母,被判坐牢,14岁的常娟应该在上初中吧,觉得判刑太轻,就想去杀黄芳报复。
你想报复去找醉驾人啊,关他女儿啥事啊?报复就要杀人,还只是个初中女生,这太少见、小概率了吧。
更离奇的是,已经决定用自己的人生去复仇,居然连目标信息都不确认,竟然错杀了一个叫王芳的无辜女孩!杀人这么重的罪,怎么会杀错?就因为发音接近?这可能性也太小了吧。
杀人后觉得王芳的鞋子好看,还脱下、穿走了,简直无语。
两个极小概率相乘,那就是异想天开,极不可能啊。
6.常娟出狱24岁,长得也还行,为了18万4千4百的彩礼钱想嫁人很容易啊,怎么会看上56岁的老秦?
坐牢27年的56岁重刑犯、老男人,找能生小孩的老婆难,但是14岁开始坐牢十年、现在24岁的年轻女人,找男人很容易啊。
7.常娟听老秦说有拆迁款,就说先试婚再结婚,实际是打彩礼的主意,想用彩礼钱去补上赔偿款。
注意,这时常娟主动说结婚后给他生孩子。
然后,他们领证了。
接着,她又不想生了,这不符合她性格啊。
欠的赔偿金,没钱就不赔,她的情况没法赔很正常,没人问她要,她都能主动想办法去筹钱赔,现在她婚后却反悔,不同意生孩子,不合她人设啊,这还是常娟吗?
如果是这种拿到钱就反悔的人,岂不是在骗钱?真的是骗钱的人设也行,关键是逻辑要一致啊,但如果是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去筹钱赔偿受害人家属?这是完全矛盾的思想行为啊。
8.刚刚还撕破面具,女的毒舌骂男的,还骂到男的父母“我就是要你父母在地下都不得安生”。
男的气急败坏,暴力殴打,并企图强奸。
女的摔碎玻璃还击男人,再割自己脖子,鲜血直流。
然后,镜头立刻转到医院,一个回心转意、一个感激涕零,一副动人温情画面,怎么回事?这风格转的人晕头转向啊。
更离奇的是,既然已经和好、生死相依的景象,女的却又一个人从医院跑走了,老秦气的回家把照片都撕了,这是什么逻辑,是常娟发神经还是导演?
9.她的自杀逻辑不通,莫名其妙。
她之前是有自残行为,比如烟头烫手背,玻璃划脖子,但是很多激动要自杀的人,因为别人一句温暖的话就不再自杀,或者被救下后也就不再继续自杀,谁不想好好活着呢。
而且烫手背是为了彩礼钱,划脖子是因为老秦要强奸她,都有原因,她又不是神经病。
她用彩礼钱付了赔偿金,加上之前坐的10年牢,应该说法律上对她的惩罚,她都付出了,现在她主动和老秦结婚了,不正是应该一起好好过日子么,实际她自己也说过,会好好和他过日子,现在还去跳河自杀,完全说不通啊。
如果说,她是那种自责到坐牢赔钱还觉得对不起,还觉得良心过不去、类似圣母一样有着光辉的人,怎么可能骗老头18万?还不按承诺生孩子?还不管不顾,抛弃孤单老头?
10.结局细思极恐,影片意义何在?
先以理想化视角来看,就算老秦是个大善人,常娟心智不成熟一心求死,你把她救上来,让她从24岁开始,一辈子这么没有意识、眼斜嘴歪、流着哈喇子、无法吃饭、大小便不能自理的在床上轮椅上度过,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真的是爱她?
再看现实,老秦之前是个杀人贩毒的暴力狂,坐牢27年,婚后和常娟发生争执,殴打并欲强奸她,直到常娟打碎玻璃,自己割了脖子,送医院才作罢。
常娟宁死也不和老秦生活,跳水后成了植物人,老秦和她在一起,对一具没意识身体的完全控制,会发生什么?可想而知。
何况法律上,两人是夫妻,植物人没有意识,再也不会反抗,老秦还得意的说,现在还不是连澡都不会自己洗?
但是,影片中大量细节片段,又是在刻画老秦善良、忠厚、孝顺、宽容的形象。那么整部影片,导演到底在说啥,想表达啥?
只能说,莫名其妙,不知所谓。
最后,传闻本片导演不是张国立,而是他儿子。从影片看,的确有可能。拍的好,导演就挂儿子名字,给儿子打响名气;拍的烂,就用老头的金字招牌,镇住观众。对此不想探究,毕竟这样的影片很快就被大家遗忘,没人在意了。
评录官:3分,不值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