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化工公司辞退员工,法院判赔35万

lionsun观世界 2024-11-19 17:25:37

老员工因睡岗被开除

江苏泰兴一家化工公司的员工张某,拥有20年的工作经验,因在上班时间睡了一个小时被公司辞退。张某认为公司的解雇行为违法,遂将公司告上法庭。泰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并公布了案件的详细情况。

法院审理

与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确实存在违纪行为,但从其管理岗位特性及此次睡岗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看,睡岗1小时并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极坏影响。法院认为,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以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为前提,并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程度。考虑到张某违纪行为的动机、次数、后果、影响、损失等几个方面,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解除与张某劳动关系违法,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赔偿金35万余元。

公司规章制度的合理性

在这起案件中,公司依据《员工手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关于纪律的零容忍规定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然而,法院指出,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其《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张某的行为虽违反规定,但并不构成“严重”违规。张某在公司工作多年,多次被评为优秀员工并获得晋升加薪,公司因其一次违反规定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具备合理性。

争议性总结

这起案件引发了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理性及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讨论。一方面,用人单位有权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确保规章制度的制定经过民主程序,并且劳动者的行为达到严重的程度。另一方面,劳动者的权益也应得到保护,尤其是对于长期服务的员工,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更加谨慎,考虑员工的整体表现和贡献。法院的判决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的法律程序和标准,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在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时必须合法合规。这起案件的结果对于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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