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渭(1521—1593),汉族,绍兴府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初字文清,后改字文长,号天池山人,或署田水月、田丹水,青藤老人、青藤道人、青藤居士、天池渔隐、金垒、金回山人、山阴布衣、白鹇山人、鹅鼻山侬等别号。明代文学家、书画家。
徐渭的书法和明代早期书坛沉闷的气氛对比显得格外突出,他最擅长气势磅礴的狂草,但一般人很难看懂,用笔狼藉,但是他对自己的书法极为喜欢,自己认为“书法第一,诗第二,文第三,画第四”。
徐渭超越了时代,开启和引领了晚明“尚态”书风,把明代书法引向了新的高峰。陶望龄曾说过其书法“称为奇绝,谓有明一人” 。袁宏道则称:“予不能书,而谬谓文长书决在王雅宜、文征仲之上,不论书法而论书神,先生者诚八法之散圣,字林之侠客矣!”(《徐渭集四-附录》《徐文长传》)。
徐渭书法和书法观的产生,与明中、晚期整个思想、文化、审美观念巨大变迁相吻合的。俆渭书法也是从吴门书派主张唐法的反叛中出发,继而吸取北宋苏、黄、米追求艺术个性化的积极因素中走来。徐渭在《书季子微所藏摹本兰亭》中所说的“时时露己笔意”的审美精神。他的原话是:“非特字也,世间诸有为事,凡临摹直寄兴耳,铢而较,寸而合,岂真我面目哉?临摹《兰亭》本者多矣,然时时露已笔意者,始称高手。予阅兹本,虽不能必知其为何人,然窥其露已笔意,必高手也。优孟之似孙叔敖,岂并其须眉躯干而似之耶?亦取诸其意气而已矣。
如果说徐渭的行书已用“己意”实现了对传统笔法的改变,那么,最大的改变是那些高头大轴的中堂行草书。以前说“董其昌破坏了墨法”,在这则要说“徐渭破坏了笔法”。徐渭在书法从卷册翰札的文房把玩转向厅堂展示审美的变革中,实现了作品创作中笔法的改造。《代应制咏剑草书轴》和《代应制咏墨草书轴》是其代表作。徐渭这种借鉴于绘画的点画表现方法,是对晋唐笔法的创造性破坏。对于书法艺术这种美术化倾向的改变。
徐渭《自书诗文》册,纸本,楷书1开,草书12开,每开纵27.2cm,横32.8cm。此册是徐渭书录自作跋文及诗文,作者时年47岁(狱中时期)。此前他因狂病发作杀妻,入狱7年,在狱中作此书。 此书册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楷书跋文一篇《读余生子传》,其二是自书古诗九首,有五言诗和七言诗。
从这件作品中可以看到徐渭书法的多种书体,除楷书和草书外,还包含不常见的章草。第一开楷书结体端稳开张,字距行距紧密,撇、捺笔画的隶书意味较重,章法充实浑然。其后草书用笔倾侧欹斜,笔势开张激荡,线条纵逸跌宕,支离怪异,变化复杂,顿挫、转换狂纵而饶富奇趣,时出怪异之笔,且不拘章法。
徐渭的草书既不同于张旭的疯颠、怀素的狂怪,也不同于黄庭坚的禅逸,而是自己所特有的“疯”和“狂”。书写此册时当为徐渭杀妻入狱之时,他大概是用这种狂怪的笔法来抒发内心复杂激荡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