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概论里有专门讲艺术本质论的一章,但作为艺术类大学必修书目,想必已经不新鲜了。今天我们换个艺术史的通俗眼光来看:
到底什么是艺术品?
今天,如果你去逛博物馆,看到一个唐朝的大碗:
一般,你会觉得这是历史文物——历史遗留艺术品。
你看,它有莲花状的分隔纹样,有精美的釉彩,整个碗做得又协调又完整。这样的古物绝对符合现代对艺术品的定义。这是最符合我们的直觉的:一个艺术品,显然得是美的。它需要符合审美上的需求。
然而,在它出生的年代,它肯定不是被当作一个“仅供观赏”的玩物而造出来的。在艺术史上,作家们一直坚称:艺术不管多么令人愉悦,在一定程度上都还是实用的。
这也就体现了一些艺术品在历史上存在的另一方面:很多艺术品都非常满足实用需求——甚至可能一开始就是被当成实用品制造出来的。
因此,其实对于很多艺术品的评判,就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随着时代的更迭中观看者视角的不断转变,或者随着作者对作品的调整,同一件作品的概念会在这两个概念之间缓慢地进行更迭:左边一端是它的实用性,比如单纯地作为器具,或者是作为某种信息的传递和交流媒介(传递观念、宗教等等);而右边一端则是形式,审美,非理性的“艺术”部分。
对作品的评价和理解就在这两端之间慢慢滑动。我们很难精确地抓住一个物品从媒介器具转变为艺术品的确切时刻——就像我们不知道洞窟里的公牛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作为巫术图示而进入人的审美,我们也不知道写给朋友的邀请函到底写得多好看才会突然变成书法作品。这个值是无法定量的。
有学者对此论述道:实用物品范围的终结与“艺术”范围的开始取决于创作者的“意图”。然而,我们观看者对于“意图”却仍然可能有自己的看法。即便创作者在历史上的那个时刻压根没考虑过“具有艺术性的汤勺”究竟应该有几分艺术,依赖于我们现在的历史语境与个人态度,它都不影响我们把它当作艺术品看待和处理。
因此,对艺术品的定位中势必也需要考虑当下的局限性和历史情境。在这个“再创作”的过程中,创作者的意图的确应当被考虑在内——但是否选择从审美的角度去体验它,其实是一件完全私人的事情。这种独属于个人的感受与理解,其实占据了每个人对艺术品主观感受的很大一部分。如果探讨艺术本质,这也是不能避开的一点。
最简单地说,如果我们只是查看(或倾听)它,而不从理智上或情感上将其与物自身之外的任何东西相联系,我们就是从审美的角度去单纯体验它。如果你带着木匠的视角去观察一棵树,或者带着赌赛马的视角去观察一匹马,那都不是单纯的审美,而是与实用性、与财富挂钩的考量。人只有单纯与完全沉缅于自己的感知对象,才会从审美的角度去体验它。
这就是对艺术理解中非常主观、非理性的层面了。我本身是不支持把一切艺术性都解构的:仍然应该给人的潜意识保留一些单纯沉湎的空间,去体会非实用性,无功利的感受,这本身也是艺术自古存在的必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