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县城里面经常能够听到常务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常务副部长,当然也还有第一副书记这样的叫法,意思都非常直白,虽然不是正职,但是为最大的副职。
有些地方,已经很少使用“常务”“第一”这样的称呼,也许在一个县城只有一个常务副职,成为专属称呼,它只属于副县长。
主持日常工作,经常会出现在简历里面,严格来说这是书面语,体制内人一看就明白这位领导下一个职务大概率是正职了。
一、常务副职设置的情形。
除了在一个地方遵循不成文的规定,大多数设置“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职,通常是在高配部门,或是工作任务繁重的部门。
这些部门以高配一级的形式进行管理,最常见的就是常委部门,比如“纪组宣统政”,还有就是公检法,几乎都有常务副职。
当然,在县政府,县长实在是太忙了,就更加有个人能为领导分担工作,设置一个常务就十分必要,对县长来说压力责任有人分担了,对常委来说,前路值得期待。
以前,一些乡镇也设置了常委副书记,那时候这个职位是正科,后来改革了,领导职数收紧了,乡镇副书记都变成副科,加上党政主职是两个人,而乡镇基本是党委书记说了算,镇长才是常务副书记了。
二、分管日常工作的特点。
比如,在县委组织部,除了那位县委常委,其他的副部长是科级,作为常务副职一般来说是正科,其余副部大多是副科。
分管日常工作,仅次于正职,要确保单位正常运行,在经验方面更丰富,在决策讨论方面也更加具有发言权,要是一把手空缺,那可以代替一把手处理一些简单、惯例的日常工作事务,作用就突显出来了。
副职被指定主持单位日常工作,一般是出于有意培养的考虑,通过分管日常工作进行考察锻炼,时机成熟后再提拔晋升,至于想转正则比较难,纪委副书记是正科,而纪委书记是县委常委,这中间隔太多。
三、县级常务正科的归宿。
以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为例,未来发展如何主要取决三个要素,能力、年龄和推荐力,能力就不说了,到了常务一般就是一种认可,接下来副处职务是跑不了的。
年龄大一点的,会进入同级人大、政协担任副职,这是最多的,也是最普遍的走向,好就好在解决了副处实职,以后搞个二调可能非常大,退休工资高了一大截。
年龄小一点的,就有极大的可能担任副县长,一般常务副职早就有多个正科级单位一把手的工作经验,常务副职相对于其他同级别干部,是个能继续提拔的好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