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一男子在家中强奸了一名70多岁的妇女,并闯入民宅试图行窃后逃跑。一个月后,该男子被当地警方逮捕。
3月18日,记者从泸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男子被捕前已因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已服刑三届,目前面临强奸罪指控。
检方指控称:该男子姓董(董某),泸县人本地人,今年48岁。2019年7月23日凌晨3点左右,董某前往泸县玄潭镇农贸市场寻找盗窃目标。看到附近一户人家的门上破了一个大洞,他就用捡来的钢条撬开门锁,进了屋。
这时,住在院子里的被害人鲁某某被撬门的声音惊醒,起身查看。董某见鲁某某独自一人在里屋,生气了,上前将鲁某某按在床上,强行与他发生性关系。由于鲁某已76岁高龄,心理受到惊吓,不敢反抗,董某遂逃走。鲁某某报了警。
2019年8月21日,董某被泸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到案后,董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认罪接受处罚。
记者从卢县检察院获悉,董某在此次被捕前已服刑三届。2006年5月8日,董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因犯盗窃罪,2010年3月4日,被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14年11月30日,董某刑满释放。2019年8月22日,董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泸县检察院批准,同年9月5日被泸县公安局逮捕。(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