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封建王朝留下来的文字记录中,有时会出现“吃人”的记载。其原因有的出自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也有的因为大灾或者战乱年代的人性崩塌,最为惨烈的部分被称为“菜人”。“菜人”在周围人的眼里早已不被视为同类,而是纯粹的食物来源,价格甚至比家畜比如猪狗的肉更便宜。
屈大均与《菜人哀》
写下文字记录此事的屈大均生活在明末清初,是当时著名的学者和诗人。他本人生于乱世,前半生都忙着反清,曾经走过了许多地方,因此见闻十分广博。后来他专心著作,留下许多诗文和笔记,可能他自己都没有想过,自己写下的这些文字对后世还具有历史层面的价值。
他曾经写下一首名叫《菜人哀》的长诗,来记述饥馑之年民间出现的惨苦现实——时值大灾田地没有收成,这对一个农业国家来说可以说是非常致命的,就连维持自身基本需要的口粮都成了大问题。一部分没有办法弄到食物的人不得不选择绝路:把自己卖给肉贩子换得一份钱财,家人拿到这笔钱能够苟延残喘,而对“菜人”自己来说,也只是被同类吃掉、还是暴尸荒野被野鸟吞食尸骨的区别而已。
屈大均诗里写的是灾荒年头的一个赘婿,忽然有一天从妻子手里拿到了三千钱,妻子不肯说钱的来由,只是催促他赶紧回家。男人非常清楚灾荒饥馑已经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妻子怎么可能忽然弄到可以买食物的钱?而且妻子的表情凄惨、含着眼泪走开,这个男人便暗暗跟踪着妻子去查看情况。
男人万万没想到妻子的目的地会是哪里,等他跟着对方的行踪找到集市,却发现他的妻子已经变成了挂在架子上售卖的人肉,一只手臂已经被砍断,挂在屠夫的摊子上等待买主。
当时的人是出于什么样的想法走上“菜人”的绝路?
诗人认为,灾荒的大背景下,人们实在是找不到食物、积攒的财物也已经用尽,那么对一个家庭来说,与其一同饿死,那么很可能就会有一部分人选择把自己当作肉食卖掉。毕竟在极为严酷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下,“吃人”的道德底线早已被击溃破坏。
这个最终成为“菜人”的女性,甚至还列举了自己被人吃掉的“理由”:反正迟早都是死,自己卖到这三千钱还可以让丈夫多活一段时间;在市面上,男子的肉本来也不如女性更受欢迎,因为男肉被认为带有腥臊味,口味不好;为了保证割肉的鲜美,需要先从手臂、腿部割起,大腿部分的肉相对肥美更适合煮汤;如此分割三天,“菜人”才会死亡,只剩下魂魄还留在人世间。
明明是非常残酷惨烈的事件,在诗人笔下却显出一种无可奈何的麻木——在身处灾荒的人看来,早死几天被其他人吃掉,还是晚死几天变成乌鸦和野狗的食物,又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呢?
春秋战国时期的“食子”
现代人看来觉得惨不忍睹的事情,在生产力水平不高、很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的历史上,却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例子。史书上最早出现的“人吃人”事件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分封的诸国之间为了利益、为了争霸,时时都有可能爆发战争,如果再加上不可控的天灾,往往就会造成粮食短缺的局面。
在当时,贫穷而没有积蓄的人群顶不住灾难的冲击,不得不“易子而食”,也就是互相交换子女,用来作为充饥的食物维持生命。
“易子而食”这四个字,在后世的漫长时期中都被视为一种极端混乱下的极端现象,用以证明春秋战国时期整个社会动荡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当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确实源于别无出路的生存选择,也反映了当时社会伦理的一个侧面。
将其他人的子女作为食物,在春秋战国时期并不是一种会招致广泛谴责的行为。
被后世称为“春秋五霸”的齐桓公,有一个非常宠信的近臣名叫易牙。此人在烹调这件事上极有天分,不论水分、火候、咸淡、口感的掌握都十分精妙,做出来的饭菜远超其他人。
齐桓公爱吃易牙做的菜,不但在宫廷内任命他为“雍人”,就算是会盟诸侯这样的大场合,也任命他担任“司庖”。可见易牙靠着一手好厨艺,实实在在地获得了齐桓公的欢心。
就是这个易牙,在偶尔一次齐桓公随口说了句“各色各样的肉也吃过不少了,但不知道人肉是什么味道”之后,便把自己四岁的小儿子杀了,做成肉汤奉敬给齐桓公。齐桓公觉得那次的肉汤十分鲜美,向易牙问起汤的做法,易牙才哭着跪拜回复,说这是自己儿子的肉,自己出于对国君的忠爱选择了杀子做菜……
这样一件事情,在当时并没有激发什么道德上的激烈谴责。齐桓公虽然觉得多少有点过于残忍,但对于易牙的“忠心”却十分受用,因为这证明易牙敬爱他这个国君,胜于血脉天性的爱子之情。
唯一对此表示不赞同的只有贤相管仲,他劝说自己的国君:“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儿子都不爱惜了,怎么可能指望他忠君爱国?”他认为齐桓公宠信易牙这样的小人,一定会给国家招来祸患,因此病亡之前都还在嘱托,请国君一定要斥逐这样的侫人。
齐桓公确实也一度听从了管仲的话,可是离开了易牙之后,他吃什么饭菜都觉得粗劣不堪入口,最后还是忍不住又把他召回身边。最终易牙勾结其他势力发动宫变,齐桓公自己被禁闭在内宫,落了个活活饿死的下场。
后世人们再去审视这段史料,着眼点往往是管仲的先见卓识、易牙作为政治人物的心狠手辣两面三刀,却相对忽略了“亲父杀子”,本来就是社会伦理意义上极为不正常的行为。
朱粲与黄巢
另一段“吃人”记载的高发期位于多个势力争夺、社会秩序混乱的隋唐时期。隋唐之交有朱粲,唐末时期有黄巢,都是历史记载中出现过“吃人”记载的人物。
被称为“吃人魔王”的朱粲,本来是一个给隋朝打工的小官吏,他趁着隋末动乱受命去镇压义军的机会,自己拉队伍造了反。
从淮河到汉江,朱粲带着他的部属一路烧杀劫掠,沿途州县饱受残害,根本留不下什么活口。他称帝之后更是穷凶极恶,每攻破一个地方便肆意破坏,抢不走的粮食便放火烧毁。于是没过多久,朱粲的地盘变得赤地千里,他自己的军队也无粮可吃。
大致就是从这个时期开始,朱粲传出了“吃人魔王”的名头。他曾经对着手下夸口,说人肉是天下美味的食物,而且不愁匮乏——“只要世上还有人活着,就不愁没有食物可吃”。甚至对于他自己的手下人,也不存在什么网开一面,他手下有老家在南阳的谋士,家里人也被杀掉吃掉了。
后来,唐高祖李渊派来段确受降,段确也是喝醉了,随口问朱粲人肉究竟是什么味道?
朱粲竟然直接回答说,如果吃的是爱喝酒的人,就和糟猪肉的味道差不多。偏偏段确自己就是个爱喝酒的,两人一言不合,朱粲干脆就在宴席上把段确和几十个随从都杀了,肉也分来吃了。
等到最后朱粲终于败亡而死,由于他积累了太深重的民愤,洛阳居民不分贫富贵贱都去观看他的死状,纷纷向他的尸体扔石头瓦片,很快就堆成一座小山。
到了唐末黄巢起义时期,大面积的饥荒和战乱引发了又一波“吃人”的惨剧。黄巢的农民起义军本身缺乏组织化和统领,所到之处破坏大于统治,于是很快地也遭遇了粮食匮乏的窘境。
为了确保自身在乱世的统治力,黄巢军队中出现了捕杀平民用以充饥,甚至把多余人肉做成干粮的情况。被捕杀的“菜人”尤以女性和儿童为多,到后来甚至成为一种整个军队都麻木接受、不以为怪的常态。
早在唐朝统治尚未崩塌的中后期,大诗人白居易就写下过“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的诗句。这首诗不但记录了当时饥荒的惨烈,其中也藏着唐代末期社会秩序和道德全面崩溃的原因——江南衢州都出现了人吃人的惨状,但同时高门大户却依然宴会不断、穷奢极欲。等到唐代统治完全瓦解,社会道德也随之出现了全盘的崩溃。
庄绰与《鸡肋编》
《鸡肋编》的作者庄绰,生活在北宋与南宋交界的靖康年间,他也一度亲历了类似的社会现实。由于战乱和天灾的反复摧残,京城周边出现了持续六七年的饥荒。大片土地成为荒田,一斗米卖到数十千钱的高价还在不断上涨,到后来什么都买不到了。官兵、盗贼和居民互相攻击,胜者把失败者作为食物。
庄绰记载道:“人肉之价,贱于犬豕”,意思是人肉的价格比猪狗肉还要低。一个肥壮的人也只能卖到十五千钱,整个人被制作成肉干出售。更令人震惊的是,不同类型的人肉还被分成不同“等级”,价位自然也不一样。
又老又瘦的男子称为“饶把火”,意思是肉太老要加些柴火多炖一会;年轻的女子称为“不羡羊”,是说肉质鲜美,胜过羊肉;小孩子则被叫做“和骨烂”,可以理解为骨脆肉嫩,用火一煮就烂熟。而这些要被食用的人,统称为“两脚羊”。
这些活生生的现实让作者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他在书中感叹:唐代虽然也有朱粲吃人的旧事,但至少只有那一支军队,如今自己亲眼看到的却是大片大片地方的普遍情况,比前世的惨状要残酷百倍。
结语
从春秋战国到隋唐、两宋,再到明末,每当中国历史走到饥荒和战乱的年份,吃人和“菜人”之类的极端现象往往机会有可能会再度抬头。这种宰杀人肉像切白菜一样随意、其价格甚至不如猪肉狗肉的情况,不但给当时具有良知的人留下了深刻心理阴影,即使今天的人来看这些文字,也仍然感到惊心动魄。
参考资料:
《鸡肋编》;宋 庄绰/萧鲁阳;中华书局
《新唐书.朱粲传》;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中华书局
《屈大均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