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十月怀胎,生育孩子是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但每每到了生产的时候,该剖腹产还是该顺产?却成了许多家庭争执不休的话题。
2017年8月13日,陕西榆林市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孕妇跳楼事件,即将生产的孕妇多次离开产房,要求实施剖腹产,但却未能如愿,最后在痛苦难忍和心灰意冷下从高楼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与胎儿的性命,实在是令人惋惜。
这起事件牵动着全社会的心,引发大众关注,网友对此争执不休,究竟是什么让一个即将诞下新生命的孕妇选择跳楼?谁该为孕妇的死亡负责?究竟是谁拒绝为孕妇实施剖腹产?
时隔七年,再回看这起事件,仍旧不免一阵唏嘘。
事件曝光引关注
这起跳楼事件的核心问题是孕妇是否得到了家庭和医院的尊重?为何会选择放弃生命?
孕妇生产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是高讨论度、高敏感的社会痛点话题,因此该事件一经曝光,便引起了公众的强烈情绪。
网红大V和各界人士纷纷在网络上发表意见,网友们都很心疼这个在疼痛中选择自杀的孕妇,将矛头指向了她的家人和医院,指责他们漠视人权、不作为。
随着事件进一步发酵,网上的舆论也越来越偏激,甚至出现了一些恐婚恐育,挑拨医患关系的言论,例如“不进产房你都不知道自己嫁的是不是人”“医院没有把孕妇当人看”“人肉这个老公和婆家”等负面言论不堪入耳。
网友的言论否定了家属的人性,也否认了医生和患者的健康关系,把这起事件变成了一个备受热议的公共事件,让本就脆弱的医患关系、婆媳关系、夫妻关系变得更加紧张了起来,此事也受到了高层领导和国家卫计委的高度重视。
国家卫计委发言人宋树立在谈论这起事件时,表达了对死亡孕妇的惋惜,她说出现这样的结局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国家卫计委会组织专门的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调查,核实案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那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从监控录像可以还原当时的情况,产妇马女士生育时26岁,她的孩子头部偏大,体重也较大,生育本就非常不容易。
马女士生产前,医生就已经提醒过她的家人,产妇在生产的过程中通过阴道分娩,难产的风险很大。
医院在配合调查时表示,主治医生多次向马女士和她的家人说明过生产难度,建议剖腹产,终止妊娠,但却遭到家属拒绝。
家属认为顺产对胎儿更好,所以要求医院以催产素诱发宫缩经阴道分娩。
主治医生认为这样风险很大,但还是尊重产妇与家属意见,安排了顺产,且家属也在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确认要以顺产的方式生产。
案发后,医院拿出榆林市第一医院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配合调查。
同意书上明确写明了孕妇的身体情况和生产有可能发生意外,马女士的家属在同意书上签字,表示“已知晓情况,要求经阴道分娩,了解意外”,并按上了自己的手印,这份证据对医院来说是铁证,也具有医疗和法律效应。
2017年8月31日上午,孕妇进入待产室准备生产,在生产期间表现出了强烈的身体不适,她疼痛难忍、烦躁不安,多次离开过待产室。
医院回应说当时孕妇的情绪和身体状况都很不好,离开待产室后曾多次哀求过家属,要求剖腹产,主治医生和科室主任也向家属建议剖腹产,可却遭到了家属拒绝。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孕妇确实离开待产室与家属进行过交涉,中间甚至还有下跪的倾向,但最后还是发生了跳楼的悲剧。
陕西省榆林市第一医院院方发言人杨先生在接受采访时直呼“那个女孩太可怜了,都向家属下跪了,但家属还是不同意剖腹产”。
后来,马女士疼痛难忍,离开待产室,走上高台,从分娩中心五楼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和孩子的生命。
公安机关迅速到达现场勘查情况,将这起案件定性为自杀。
争执不休多讨论
事情曝光后,马女士的家属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舆论认为是因为家属忽视孕妇权益,坚持要求顺产才导致了马女士的死亡。
但马女士的家属并不认可这种说法,他们回应说之前抱着为孩子着想的想法,确实打算让孕妇顺产,但后来看孕妇身体那么难受,便同意了剖腹产,可却受到了医生反对。
马女士的丈夫延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8月30日,妻子住院做过一次B超,医生看了B超情况后说一切都正常,问他们选择顺产还是剖腹产?他们以为没什么问题,所以才选择顺产,并签了同意书。
可孕妇进入产房后,情况却一直不好,一直说疼,想要剖腹产,延先生赶紧去找医生要求剖腹产,但医生却说孕妇马上要生了,现在剖不了。
马女士的母亲也坚持说是医护人员拒绝了他们提出的剖腹产请求。
孕妇第一次从待产房出来的时候,宫口已经开了四指,医生说宫口已经开了,慢慢就生下来了,不建议剖腹产,所以他们才没有坚持。
孕妇第二次从产房出来时,宫口已经开到了八指,而且已经很快到生产时间了,所以医生不建议剖腹产,家属说他们多次向医生强调过,如果孕妇疼的受不了了,就剖腹产,可是医生却表示已经到这一步了,根本来不及剖,顺产也到时间了。
家属强调不是因为他们不同意剖腹产,才导致了马女士死亡。
延先生的堂哥在接受采访时,也称网上的舆论都是假的,家里人没有拒绝过孕妇要剖腹产的请求。
延先生的堂哥说马女士生产时疼痛难忍,延先生为了让她剖腹产,专门托关系,找熟人联系了一个新大夫,可等他们联系到了,却发现马女士不见了。
当被问到联系的熟人是谁的时候,延先生的堂哥说:“这是不可能说出来的,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把人家的名字说出来,肯定会添麻烦,道义上是不会讲的”。
马女士家人的回复基本是口头阐述,医院为了证明他们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操作失误,专门拿出了家属签署的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和护理记录单。
护理记录单明确写明了马女士家属拒绝剖腹产,记录单中写到“患者自行走出待产室,家属拒绝手术,产妇坚决要求剖腹产,家属仍拒绝手术”。
为了平息争议,医院还专门发布一篇声明,还原事情的前因后果,医院方面晒出了产妇病历、产妇家属签订的同意书、监控视频以及护理记录单。
从监控视频里能清晰看到产妇曾两次向家属下跪,而且还走出分娩中心和家属交谈,他们究竟沟通了什么?只有家属知道。
医院表示产妇之前签署过一份《授权委托书》,把决定权交给了丈夫,由于孕妇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也没有向医生表达过更改委托书的想法,所以医生只能听家属安排,不给孕妇做剖腹产。
医院表示他们没有监护不到位的失职情况,因为马女士没有精神病史且具备行为能力,所以医院无法限制她的人身自由,马女士走上高台选择自杀,院方并不存在监护失位的责任。
因为马女士之前走出过分娩中心和家属沟通生产问题,所以她离开待产室时,医护人员没有放在心上,不知道她居然是出去跳楼的。
从防护设施来看,孕妇登上的窗台高1.13米,符合建筑安全规范,没有意外坠楼的可能,医院这份说明回应了舆论,表示他们没有失职的情况,且院方还主动表示愿意接受媒体采访,监督澄清事实,还原真相。
院方的声明刚发布不久,马女士家属便立即做出了回应,延先生在回应中再次强调,自己早就同意让妻子做剖腹产了,是医生不同意。
妻子跳楼后,医生立即将她拉到抢救室抢救,但医院没有给他们下达死亡通知单,并在没有和家属商量的情况下,将马女士的尸体拉进了太平间。
延先生说他不知道妻子在产房究竟经历了什么?是什么让马女士决定自杀?马女士跳楼时又为何没有穿衣服?他期望医院能给他一个解释。
事件调查到这一步,基本情况已经明晰,马女士已经去世,她究竟因何而选择跳楼?我们不得而知。
尊重为先重人本
无论是医护人员还是马女士的家属,都不愿意看到产妇死亡的结果。
这起案件受到了太多人关注,舆论有些跑偏了,公安机关已经定性马女士是自杀而非他杀,孕妇是否进行剖腹产和她是否选择自杀并没有直接关系。
自杀是一种主观行为,公众应该讨论的是孕妇的生理健康和生产注意事项,而不是刻意挑起医患矛盾、婆媳矛盾、夫妻矛盾。
距离马女士跳楼死亡已经过去七年了,这七年里发生过许多与产妇有关的医患纠纷,夫妻纠纷事件。
再回看这起坠楼事件,会发现《人民日报》对此事件的评价极具前瞻性,这起事件的核心问题是家属、医院乃至社会对产妇的尊重问题,这种尊重体现在方方面面,体现在生理和心理上。
社会不仅要尊重产妇在面临生产痛苦时的自我选择,更应对“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这一人本精神回归。
女性是否要生孩子?是否要结婚?孕妇是否要剖腹产?生育后是否要母乳喂养?都应尊重当事者的选择,而不应该以单一的标准强制要求他们,批判他们。
生育是个体的选择,而不是任人操控的工具,无论在何时何地,都不能忘记人本精神。
澎湃新闻曾发布过一篇名为《为那些一心想顺产,却无奈转剖腹产的妈妈们加油,你们很棒》的文章,科普了剖腹产和顺产的区别,并不是剖腹产生下来的孩子都会出现问题,忍受分娩的病痛,生育孩子本身就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了,不要让那些糟粕思想和无知伤害身边的人。
无论是对男性还是对女性,无论是对妈妈还是爸爸,无论对任何身份、任何职业,都应该做到基本的尊重,一旦尊重缺失,便会出现乱子。
参考资料:医院公布监控截图:产妇两次下跪与家属沟通被拒 来源:榆林市第一医院
产妇跳楼事件医院:有监控证明孕妇向家属跪求剖腹 来源:现代快报
产妇跪求剖宫产被拒后自杀 主治医生被停职配合调查 来源:央广网
为那些一心想顺产,却无奈转剖腹产的妈妈们加油,你们很棒 来源:澎湃新闻
签字了,有录像都能反咬医院一口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受伤害的只有孕妇!!!!!!
这种畜牲、家庭也能娶上老婆,上天不公啊。
娘家人死完了吗?
国家应该立法规定,被证实故意说谎的一方,所有证据都不被采纳,立即判对方获胜
为什么本人不能签字呢?
国家应该立方规定,被整事说谎提供为证的一方的所有证据都不被采纳,立即判对方获胜
晦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