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洁:山东日照人,历史学学士,哲学硕士、博士,文学博士后。现任山东大学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中国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近现代易学、象数学和易学文献研究。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特别委托项目等多项。
摘要:“升降”是荀氏象数易学的核心易例,惠栋、张惠言、牟宗三开出认识荀爽“升降”的三种路径,但学者对“乾降坤升”“卦变”等诸问题争议较大、尚待解决。笔者认为,“升降”分“交易升降”与“乾升坤降”两大类。“交易升降”,即是在乾坤两卦的对待基础上,阴阳爻或乾坤经卦之间交易互换、位置发生升降,而生成新的卦的变动过程。荀爽对“交易升降”进行了基于尊阳卑阴的价值分判,合于阳尊的交易,予以肯定;不能凸显阳尊之交易,在价值应然上予以否定,而继续“乾升坤降”。“乾升坤降”,其核心是在五爻为阴、或阳爻不能得以尊崇时,居二爻或最接近五爻之阳爻,升居五爻,以重新尊崇阳爻之地位,彰显阳爻之德性。由“交易升降”,荀爽阐发了其天地交感化生万物的自然图景;由价值分判与“乾升坤降”,荀爽表达了其基于现实关怀的价值追求。
关键词:荀爽;交易升降;乾升坤降;价值分判
荀爽是东汉末年的易学大家,著有荀氏易传,其治易的最大特色是“升降”说。所谓“升降”,即在单卦中或两卦间,一对阴阳爻或两个经卦之间的升降互易。荀爽在各卦爻的注解中广泛使用“升降”之说。
一、见仁见智:升降研究的争论荀氏易在当时的影响很大,“兖、豫之言易者咸传荀氏学”。但魏晋之后,随着王弼玄学易的兴起,荀爽的影响逐渐弱化。至唐《周易正义》成书并被用于科举考试后,荀爽乃至整个汉代易学传承一度中断。直到清代,清人不满唐宋以来易学家空洞的义理解说,转而向去古未远的汉代探寻,汉易研究蔚然成风。
自清以降,对荀爽“升降”象数的认识,大致有三种路径,惠栋、张惠言、牟宗三可为代表。其中,惠栋倡“乾升坤降”,张惠言提举“乾升坤降”与“卦变”,牟宗三则主张荀氏易有“乾升坤降”与“乾降坤升”。
惠栋祖孙三代传易,而惠栋对汉易尤为钟情,其所著《易汉学》卷七中,专门论述《荀慈明易》。惠栋倡“乾升坤降”说。其以乾二升坤五成既济定,和《左传》中论大壮卦九二爻升居五位两条论证“乾升坤降”之合理性,并列举了荀注《乾·文言》五条、《坤·彖》一条、师卦三条、泰卦一条、临卦一条、升卦三条、《系辞》一条等十五条荀爽注文来说明“乾升坤降”。多有学者沿着惠栋的研究路径认识荀爽之“升降”,如李道平在疏解荀氏易时言:“荀氏说易,多主乾升坤降之义。盖乾主阳,阳动而进故升。坤主阴,阴动而退故降。”再如高怀民先生只承认居二爻的阳爻升居五爻为荀爽乾升坤降的正例,余敦康先生亦赞同惠栋:“就总体而言,荀爽确实是极力把乾升坤降树立为一条普遍的原理,用来诠释《周易》所有的经文。”
惠栋之主张的提出,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惠栋所关注的只是荀爽的部分易注。荀爽另有许多阳爻降而阴爻升的情况,换言之,若只称“乾升坤降”,远不能解释荀氏易的整体易注。高、余二先生将这一矛盾归咎于荀爽本人。高先生认为,荀爽“有许多注解自违其例。凡是自违其例的,可以说全是受了经文的限制,为了解通经文,不得不违例”;余先生也说,荀爽在“以《传》解《经》的过程中,左支右绌,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
张惠言是从整体上研究荀氏易例的,对于“升降”,张氏主要从“乾升坤降”与“卦变”两方面来认识。对于“乾升坤降”,张惠言较惠栋更进一步,发现“乾升皆五,坤降不必二”的原则,同时,他探讨了荀爽将下卦整体上升的易例,并厘清了阳不升居五的情况。具体易注而言,乾坤之中有乾二升坤五、乾四升坤五或降坤初、乾上降坤三,另有泰而既济、否而未济;下卦整卦上升的有需、泰、升三卦;初升五有复卦;二升五有需、师、临、解、升等;三升五有谦、明夷两卦;四升五有离、小过两卦。对于“卦变”,张惠言认为“荀言卦变与虞翻略同”。具体易注而言,一阴一阳之卦有剥、谦、同人;二阴二阳之卦,屯自坎,蒙自艮,坎为乾二五“阳来”,讼自遯来,晋自观来,蹇自谦,解自豫,萃本否卦;三阴三阳之卦有随,蛊,噬嗑,贲,咸,恒,损,困,井,旅,涣,既、未济。
张惠言对荀爽“升降”的研究相当深刻,影响很大,当下学者探讨荀爽易例一般都会特别重视“乾升坤降”与“卦变”。但张氏的研究是有不足之处的。在“乾升坤降”中,赫然有乾四降坤初、乾上降坤三,这两条与“乾升坤降”之名仍相悖,换言之,引入“卦变”说,仍不能完全解释荀易中的“乾降坤升”之情况。关于“卦变”,首先在张氏所举卦变诸例中,有非卦变的例子。如剥卦荀注“谓阴外变五”,又曰“众皆剥阳”,显然是讲卦气说之十二辟卦,阴气由姤卦始长,至剥卦,五爻亦变为阴爻,即所谓“阴外变五”。再如同人卦中,荀爽称“乾舍于离,相与同居”,此处讲的乾与离,自然是指同人卦中的上下两个三画卦。荀爽对于乾坤坎离四卦有自己独特的主张:“乾起{于}坎,而终于离。坤起于离,而终于坎。离坎者,乾坤之家,而阴阳之府。”基于乾坤坎离之关系,荀爽于同人卦中关注三画卦言“乾舍于离”,而实非卦变之动。另外,张惠言毕生研究虞翻,或许正是由此,张氏由虞氏易来看荀氏易,发现了荀氏的“卦变”。但张氏所称“荀言卦变与虞翻略同”是不妥当的,虞翻卦变的核心是由十二辟卦生其他五十二卦,而从荀注来看,一阴一阳与二阴二阳之卦基本与十二辟卦无关,显然荀爽易传中所谓“卦变”与虞翻是不相同的。
张惠言提举“乾升坤降”与“卦变”之路径,学者多有遵循。如林忠军先生研究荀爽,即从“乾坤升降”与“卦变”两方面入手,更对“升降”与“卦变”进行了溯源研究。但引入“卦变”仍不能完全解释“乾降”的情况,如刘玉建先生详细统计在“乾升坤降”与“卦变”之外,尚有乾上降坤三、乾四降坤初两例“乾降坤升”的情况。而林、刘二先生皆改张惠言“乾升坤降”为“乾坤升降”。就张氏所言“卦变”来说,学者对具体易注的解释多有差异,对这些易注下文将详细探讨。从宏观来看,对荀爽“卦变”说的定性,学者也多有争议。有学者不认可荀爽有“卦变”之说,如高怀民先生认为荀爽只有一个不成熟的升降说,并无另一套卦变。若承认有“卦变”,学者多主荀氏易注中有十二辟卦、六子卦、乾坤两卦生卦等诸多情况,而无法以一核心法则来贯通“卦变”注文。总之,对荀氏“卦变”尚待深入、系统的研究。
针对荀爽易例,民国时期牟宗三一方面言“乾性当升,坤性当降”,与前人所言无异,另一方面又言“所谓升降者,不必指乾为升,坤为降也。特交互感应云耳。故阳性本升,而阴性亦可升;阴性本降,而阳性亦可降。”据笔者目力所及,牟宗三第一次在“乾升坤降”的易例外,也认可“乾降坤升”。牟氏所开之路径,是对荀爽易注实事求是的认识,所反映的是荀爽讲乾升、也讲乾降的客观事实。对于“乾降坤升”的易注,按惠栋开出的路径是存而不论或否定其正当性;按张惠言开出的路径,则是引入“卦变”,但仍不能解释全部的“乾降”;按牟宗三的路径,则正视“乾降坤升”,将之作为荀爽“升降”学说的一部分。多有学者接受牟氏的此种看法。如周立升先生诠释荀爽“阳升阴降”所包含之内容:阴阳相易,出于乾坤;阳升进五,阴降退二;阳升极当降,阴降极则升。可见周先生对乾升坤降的论说也包含了阳降阴升。而林忠军、刘玉建等改“乾升坤降”为“乾坤升降”,显然也出于对“乾降坤升”情况的接纳。
按牟宗三先生所论,承认荀氏有“乾降坤升”之易例,虽然能够涵盖荀氏所有的易注,但实在有更大的不足。由惠栋所论,荀爽强调“乾升坤降”,由阳爻升五位以当位居中、阴爻降二位以当位居中,显明了易“尚时中”之说。王新春先生亦阐发“乾升坤降”说“内蕴着荀爽天地万物宜在大宇宙背景下各有其适切定位,密相应和,从而达成井然有序,良性互动,和谐有致而通泰之理想宇宙格局与境地的总体宇宙关怀;内蕴着荀爽人人,尤其是君、臣,宜在社会人生大系统下各正定其位,同心相应,从而达成井然有序,良性互动,和谐有致而通泰之理想社会人生格局与境地的终极人文关切”。荀爽所提“乾升坤降”是有其哲学基础的,是表达其宇宙人文关怀的。而接纳“乾降坤升”并为荀氏易的核心易例,显然消解了荀爽由“乾升坤降”所表达的价值追求。同时,对于“乾升”与“乾降”各自的规定,恐也不能很好的界定。总之,于荀易中承认“乾降坤升”之易例,仅是对荀爽易注文字层面的总结,而与荀爽的整体价值追求是相悖的。
惠栋、张惠言、牟宗三开出了对荀爽“升降”易例认识的三条路径。随着对易注涉及的全面与易例研究的深入,由上文可以看到,一些争议与问题也凸显了出来。总结而言,关于荀易“升降”,主要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其一,荀爽重视“乾升坤降”,但注文中却有众多“乾降坤升”的情况,那么“乾降坤升”是不是荀易中的一种易例?有没有价值层面的意义?其二,张氏引入“卦变”说,那么荀爽究竟讲不讲卦变?若讲卦变,则荀氏卦变是否为成熟的系统?遵守何种例则?其三,荀氏象数易学中,“升降”的情况非常复杂,那么“升降”易例的整体象数逻辑如何?而又表达了何种哲学思想?
二、交易升降:独特系统的卦变《周易》首乾坤两卦,荀爽注乾坤时,即讲到乾坤之间的卦爻升降。现存荀氏易注中,乾坤之间有乾九二与坤六五、乾九四与坤初六或六五、乾初九与坤六四、乾上九与坤六三等升降变化。对于乾九二与坤六五之间的升降,荀爽在注“见龙在田,德施普也”、“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与日月合其明”、“含弘光大”等几处时反复申说。如其言:“乾九二。本出于乾,故曰‘本乎天’。而居坤五,故曰‘亲上’……坤六五。本出于坤,故曰‘本乎地’。降居乾二,故曰‘亲下’也。”对于乾九四与坤初六之间的升降,荀爽从爻位之当位角度考虑,认为乾九四“欲下居坤初,求阳之正”。对于乾九四,荀爽又言:“上跃居五……阳道乐进,故曰‘进无咎也’。”荀爽此处又认可乾九四上居坤五,也就是说有乾九四与坤六五之间的升降。《文言》释乾初九爻曰“行而未成”,荀爽注云:“谓行之坤四。阳居阴位,未成为君。乾者,君卦也。不成为君,故不用也。”此处荀爽又提及乾初九与坤六四之间的升降。荀爽又言:“乾升于坤,曰‘云行’,坤降于乾,曰‘雨施’,乾坤二卦,成两既济。”林忠军先生对“成两既济”有较为恰当的意见:乾中二爻、四爻、上爻皆不当位,故分别与坤五爻、初爻、三爻相交易,交易之后,则乾坤两卦均变为既济卦,此即成两既济。由“成两既济”,既肯定了前面提到的乾二与坤五、乾四与坤初的升降,也使用了乾上九与坤六三的升降。
乾坤之后,在注其余六十二卦时,荀爽所言升降,实是自然的分为两大类。以荀爽对解卦的注释为例,荀爽言“乾坤交通,动而成解”,“来复居二,处中成险”,由乾坤交通生成解卦,显然此变动发生在本卦形成之前,其中解九二是自乾卦来,居二位后下卦成坎险;但荀爽又言“五位无君,二阳又卑,往居之者则吉”,五位为阴爻故称无君,这是解卦当前的状态,而荀氏以解九二往居五位,则是在解卦成卦之后的升降变动。由解卦之例可见,前一种升降变化,是发生在所注卦生成之前,是过去的事情,变动的结果是当前卦画的形成;后一种升降变化,是在当前卦画的基础之上,继续进行的变动。由卦前与卦后的区别,可见荀爽“升降”说有两种类型。这两种类型的分判是我们研究荀氏“升降”说的基础。
对成卦前“升降”的探讨,需首先与十二辟卦之说区分开来。如张惠言即误以剥卦为卦变。从现存的易注来看,荀爽在临、剥、复、遁、大壮、夬、否七卦的阐释中使用了消息之义。释临卦言“阳感至二”,“至”字暗含过程的意蕴,由初至二,正是阳息之义。复卦中,荀爽言“阳息上升,必消群阴”;遁卦中,其有“阴称小,浸而长,则将消阳”之语;大壮卦中,则释曰“乾刚震动,阳从下升,阳气大动,故壮也”。又以大壮卦释《系辞》中“雷以动之”一句:“谓建卯之月,震卦用事,天地和合,万物萌动也。”注《系辞》时又言“否七月”,且否卦中言“阴欲消阳,由四及五”,无一不有消息之义。消息与升降,是截然不同的变动形式。消息是阴阳二气,在卦中的流行。反映到十二卦中,是从初至上,各爻之阴阳爻性的逐次变化。十二辟卦说,在荀爽之前是成熟的学说,显然荀爽是接纳了此一卦气思想。而对于荀爽之“升降”来说,是阴阳爻之间的互换,在此过程中有爻位上的升降。
六十二卦成卦前的“升降”,其实质是阴阳“交易”成卦。如前文所引“乾坤交通,动而成解”,即点明了阴阳爻在乾坤之间的“交易”。此种“交易”,有成卦之意蕴。荀爽以“阴阳相易,转相生也”释“生生之谓易”,即用阴阳交易来释“生”。荀爽又反复论说“册(策)”,“册”为得出爻之本,讲“册”即是从根本上讲爻与卦。其释“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言:“谓分为六十四卦,万一千五百二十册,皆受始于乾也。”释“至哉坤元,万物资生”言:“谓万一千五百二十册,皆受始于乾,由坤而生也。”即是强调乾坤之交易是生成所有卦爻的根本。再如《系辞》“乾坤毁,则无以见易”,荀注云:“毁乾坤之体,则无以见阴阳之交易也。”可见荀爽对阴阳交易之重视。
显然,从荀爽的注文来看,六十二卦成卦前的“升降”,是在乾坤对待基础上,阴阳卦爻间交易生成之“升降”。由现存易注,六十二卦中言及“交易升降”的有屯、蒙、讼、泰、谦、随、噬嗑、贲、坎、咸、恒、晋、蹇、解、损、萃、升、困、井、旅、涣、既济、未济等二十三卦。
从“交易升降”的基本形式看,在乾坤两卦的对待基础上,有阴阳爻之间的交易,亦有乾坤经卦之交易。阴阳爻之交易升降,与乾坤两卦中乾初与坤四、乾二与坤五等升降类似,无须赘言。重要的是,荀爽亦重视三画乾坤经卦整体的交易升降,而学者对此皆未能予以关注。如荀爽注《序卦传》,至泰卦“通也”时,言“乾来下降,以阳通阴也”,又在泰卦中释《象》“天地交”曰:“坤气上升,以成天道。乾气下降,以成地道。天地二气,若时不交,则为闭塞。今既相交,乃通泰。”显然采用《系辞》“八卦相荡”之说,从乾坤两经卦入手,用经卦之交易释泰卦生成。再如升卦中,荀爽言“坤性暗昧,今升在上,故曰‘冥升’也”,又“阴升失实”,认为升卦上卦之坤,是升上而居,显然与泰卦类似,是在六画乾坤两卦对待基础上,使坤下卦整体升居乾上。
二十三卦的注解中,学者对谦、坎、讼、晋、蹇、解等六卦争议较大,宜重点予以探讨。
谦卦中,荀爽以乾坤交易升降论说,其言“乾来之坤故下济”。谦卦中阳爻在三爻,此爻来自乾卦何处呢?虞翻注谦卦云:“乾上九来之坤。”或受虞翻影响,今之学者有从应位出发,主张乾卦上爻来居坤三。如林忠军先生言:“按荀氏之意,《谦》是由于乾坤升降而成。乾上爻以阳居阴而失位,到坤三而成《谦》。”《周易集解》中有彭城蔡景君说谦卦云“剥上来之三”,亦有学者受此影响,认为荀注此处为十二辟卦卦变说,如刘玉建先生认为“《谦》由消息卦中《剥》而来……这里所谓的‘乾来之坤’,并不是说乾之上九降居坤卦三位。”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荀爽随后又说“阴去为离,阳来成坎,日月之象”。若由乾上居坤或剥上居三,阴阳交易,阳爻降后坎象可互出,但阴爻之乾上爻成夬卦,或阴爻升剥上成坤卦,皆无离象。显然荀爽所言非指乾上或剥上。另外,王新春先生有新的解释:“谦卦来自于乾坤相对待基础上的乾坤两卦九三爻之阳与六三爻之阴的一来一往。”但由荀爽称“升降”之名,同一爻位上两爻交易,似乎与“升降”名不副实。由“阴去为离”,韩慧英女士提出“荀注中‘《乾》来之《坤》’应是《乾》五之《坤》三。”由“阴去为离”来看,坤三升居乾卦中五爻、四爻两爻,皆可在乾卦中成离之象,且均符合荀爽所谓“下济”;荀爽又言“阳当居五,自卑下众,降居下体”,“阳当居五”提到了五位,似是讲乾五之坤三。但笔者认为,按荀爽注乾卦时言六爻皆以成君为念,即皆当居五,尤其九四“上跃居五……阳道乐进”,显然以乾四之坤三而称“阳当居五,自卑下众”也是可以的。然而,笔者仍赞同韩慧英女士的结论:荀爽应当是以乾九五与坤六三交易升降,而生出谦卦。荀爽所存易注中,涉及交易升降的一阴一阳之卦只有谦卦一例,无法参照研究。笔者认为荀爽于谦卦中言乾九五“下济”,当本于其对居五位之阳爻的推崇。阳爻居五位,荀爽赞其为“上圣人”,称“五有刚德”,五爻阳德已成,那么再进一步,五阳需要“布其德教”。由此,在六画乾坤两卦对待的基础上,升降交易一对阴阳爻而生五阴一阳之卦时,显然由乾九五阳爻之坤卦,而广布其德教最为合适。总之,笔者认为,由荀爽对乾九五爻的推崇,谦卦之生成,应是在六画乾坤两卦对待基础上,乾九五与坤六三升降交易的结果。
对于坎卦的交易生成,荀爽曰:“阳动阴中……阳陷阴中”,“阳来为险,而不失中”。张惠言云:“坎云‘阳来’,则乾二五也。”张惠言认为乾二五之坤二五成坎,刘玉建、王新春等皆认同其说。但应澄清的是,所谓乾二五之坤二五,是乾二与坤二交易还是乾二与坤五交易呢?张惠言又讲到“乾二之豫为解,乾五之谦为蹇”,由解、蹇之释类比可知,张氏应是以乾二与坤二、乾五与坤五相交易,而成坎。按张氏之释,同位之爻交易,显然与荀爽“升降”的总体内涵不符。再有荀爽在乾坤两卦中,已有乾二与坤五之升降,循此例,则应是乾二与坤五、乾五与坤二交易升降而成坎卦。
对于讼、晋两卦,张惠言释荀易:“讼云‘阳来居二’,则亦遁来也。晋云‘五从坤动而进居乾五’,则亦观来也。”张惠言认为荀注讼、晋从十二辟卦而来,今之学者亦多认同张氏所论。笔者认为荀爽本意非以讼来自遁,而晋亦非来自观。先来看讼卦,若以遁变为讼,虽能释“阳来居二”,但荀爽又云:“坤称邑”,“坤有三爻,故云‘三百户无眚’”。无论遁卦还是讼卦,其中皆无坤卦之象。遁卦中虽有两临近阴爻,但荀爽不用半象、且更明确称“坤有三爻”,显然由遁变讼,无法完整诠释荀爽之注文。诠释“阳来居二”,还应回到荀爽“升降”所本之乾坤中,类比上文坎卦,则“阳来居二”所指应是乾卦九五爻来居坤卦二爻。如此升降交易,则对荀爽所言“坤称‘邑’,二者,邑中之阳人”也就能够贯通理解了。但仅乾五与坤二升降,并不能得出完整的讼卦,其升降后的结果是乾成需、坤成师。上文已经分析,乾坤两卦对待基础上的升降形式,有一对阴阳爻的升降,也有乾坤两经卦的升降。由荀爽对泰卦生成所言“坤气上升……乾气下降”,及升卦中所言“坤性暗昧,今升在上”,可见乾坤经卦之交易升降。那么回到讼卦,在乾坤对待的基础上,乾五与坤二交易的同时,乾下卦与坤上卦也进行交易升降,而最终,原六画乾卦变为晋、坤卦变为讼。再来看晋卦之释,张惠言认为荀爽以晋卦来自观。今人王棋女士对此提出了疑问,其认为:荀爽“五从坤动而来”一语中,坤应是指下卦坤卦。若由观成晋,四爻阴爻升五爻,则此阴爻不在下卦坤中,与荀爽所言不一致。因而“荀爽卦变中‘《晋》由《观》四进五’卦变而成这一观点有待商榷”。按:若以观成晋,四爻阴爻虽然不在下卦之中,但由观卦中二、三、四三爻亦能互出一坤卦,因而“五从坤动而来”一语并不能彻底否定晋由观来。在王棋女士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继续探讨“五从坤动而来为离”,“离”是言晋卦的上卦三画离卦。对于三画的离卦,荀爽在其他几处交易升降中也有提及,如乾卦中“坤五之乾二成离”,再如谦卦中“乾来之坤……阴去为离”。类比这些注文,显然在乾坤两卦对待基础上,来探讨晋卦“五从坤动而来为离”更为妥帖:晋卦中的经卦离卦,是坤六二与乾九五交易升降而成。总之,在六画乾坤两卦对待基础上,坤二与乾五一对阴阳爻与乾坤两经卦同时交易升降,而生成讼、晋。荀爽在乾坤的对待中,直接进行交易升降而成讼、晋两卦。那么张惠言为何以十二辟卦释之呢?按《周易集解》,荀爽后,虞翻、蜀才等皆以讼、晋由十二辟卦变来,张惠言毕生研究虞氏易,张氏看荀易,自免不了有虞易的“前理解”,那么其认为荀易“言卦变与虞翻略同”也就不难理解了。
蹇、解两卦,是荀爽“交易升降”所注诸卦中另外难解的两卦。张惠言认为:“蹇、解皆云‘乾动之坤’,蹇又云‘乾动往居坤五’,则是乾二之豫为解,乾五之谦为蹇也。”王棋女士承继张氏所论,而称此为“荀爽的一阳卦生出二阳卦的解释方法”,并对此方法进行了溯源研究。笔者认为,不应肯定豫、谦参与卦变生成,毕竟这是张惠言一家之见,而在荀注中显然也找不到证据。另外,张惠言所云,或非指豫、谦参与了卦变,而仅是在描述“乾动之坤”而生成解卦下卦之坎与蹇卦上卦之坎的情况。今之学者多在张惠言的基础上,完整言说蹇、解的生成,如林忠军、王新春皆以乾三五与坤三五相交易而坤卦成蹇,乾二四与坤二四相交易而坤卦成解。按荀爽言“升降”,其间自然体现了爻位的上下变化。显然,对蹇、解两卦,应从“升降”的角度重新进行考量,而不应取用同位之交易。蹇卦中,荀爽重点关注上卦之坎,其言:“西南谓坤。乾动往居坤五,故‘得中也’。”蹇卦上卦之坎由乾坤交易而来,如前文所述,应是乾九二爻居坤六五;蹇卦下卦九三,由前文荀爽用到乾上九降居坤三,可推测蹇九三应来自乾上九。由此,乾上九与坤六三、乾九二与坤六五交易升降之后,坤卦变成蹇卦。解卦中,荀爽重点关注九二爻:“乾动之坤”,“来复居二,处中成险”。显然解卦的九二爻,是乾九五降居坤二交易而成。问题是,乾九五从五爻到二爻,爻位已经变化,而荀爽为何言“复”居二爻呢?对此,要回到乾卦的注文中寻找答案。《文言》释乾九五曰:“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荀爽注《文言》:“‘龙’,喻王者,谓乾二之坤五为坎也……谓乾九二,本出于乾,故曰‘本乎天’,而居坤五,故曰‘亲上’。”可见荀爽释乾九五,不直接从居于五爻的阳爻来言说,而是从乾九二升居坤六五言说,换言之,荀爽认为乾九五本自二爻而来。而在解卦中,乾九五再降居坤二,显然荀爽要称“来复居二”了。解卦四爻之阳爻的交易,未留下明确的注解,但按照交易升降之惯例,应是乾初升居坤四,而成解卦上卦之震。
以上是对荀注谦、坎、讼、晋、蹇、解六卦的详解,这些卦都是一阴一阳或二阴二阳之卦。三阴三阳之卦,上文已提到泰卦由乾坤经卦交易升降而成;其他诸卦,荀爽皆在泰、否两卦中言说乾坤之交易升降。简单来看,现存荀氏易注中,涉及泰卦交易的有五卦。其中,泰卦初爻上交坤卦的有恒、井两卦。荀爽于恒卦言“乾气下终,始复升上居四也。坤气上终,始复降下居初”,于井卦言“阴下为巽……阳上为坎也。木入水出,井之象也”,更明确“此本泰卦”。泰卦中初九与六四交成恒卦,初九与六五交成井卦。泰卦九二上交坤卦的有贲、既济两卦。荀爽于贲卦言“此本泰卦。谓阴从上来,居乾之中……分乾之二,居坤之上”,注《系辞》中则提到“泰卦变成既济”,明确泰卦上下相交而为贲、既济两卦。泰卦三爻上居的有损卦一例:“谓损乾之三,居上孚二阴也”,即泰卦中下卦乾卦的三爻,升居上卦坤之上爻。由否卦交易而成的卦,荀易现存七卦。其中,涣卦是九四下交坤卦六二,荀爽言“谓阳来居二,在坤之中”。否卦上卦乾九五下交坤卦的则有噬嗑、旅、未济三卦。荀爽注噬嗑卦:“谓阴来正居,是而厉阳也。以阴厉阳,正居其处而无咎者,以从下升上,不失其中,所言‘得当’。”按:噬嗑虽然阴爻升居了五爻尊位,为阳爻官长,但五爻毕竟还是中位,六五所言得当,因此才能无咎。旅卦中荀爽言“阴升居五,与阳通者也”。对于未济卦,荀爽注云“柔上居五,与阳合同,故‘亨’也”,又于《系辞》注中言“否卦变成未济”,明确未济由否卦而出。咸、随、困三卦,则是否上卦中乾上九下交坤卦而生出。随卦中,其讲“阳降阴升”而又“动而得正”;困卦中,明确提到“此本否卦”;咸卦中,较笼统地提到“乾下感坤”:三者应分别为否上九爻下交初爻、二爻、三爻之例。
需特别说明的是,虽然荀爽在泰否两卦的基础上言交易升降,但荀爽重视的是泰否中的乾坤两经卦,而不是泰否卦之整体。因此荀爽虽言“本泰卦”、“本否卦”等,但更为频繁的是使用“乾坤”来注明此升降。换言之,荀爽讲泰否中的交易,归根到底,讲的是乾坤天地的交易。那么荀爽为什么要在乾坤别卦之外,使用泰否两卦呢?当然首先是因泰否有交易之可能。泰否中各有一乾坤,自然能实现阴阳交易,后世邵雍以六十四卦排圆方图,方图中四角为乾坤泰否四卦,其理与此相同。泰否中有乾坤只是交易的基础,而用泰否交易的必要性是什么呢?或许一方面是因为单纯用乾坤交易的复杂与不完满:对于三阴三阳之卦,若皆在六画乾坤对待基础上交易,则至少要有三对阴阳爻的交易,颇为复杂。另一方面,使用泰否交易,或与荀爽对阴阳共存的青睐相关。荀爽承继传统,反对独阴独阳的情况,其创造性地使用阴阳交易正是其追求阴阳和合共存的表现。与乾坤单卦相比,泰否两卦中乾坤共存,自然是阴阳交易的较佳选择。
总结上文乾坤外六十二卦的“交易升降”,可见一阴一阳之卦仅存谦卦,应是在乾坤对待的基础上,乾九五与坤六三交易升降而成。二阴二阳之卦有讼、坎、晋、蹇、解、升等六卦,其中坎、蹇、解三卦是在乾坤对待基础上,由两对应位阴阳爻之间交易升降而成;讼、晋、升三卦,则是在乾坤对待基础上,由一对应位阴阳爻与一对乾坤经卦同时交易升降而成。三阴三阳之卦,泰卦是在乾坤对待基础上,乾坤两经卦交易升降而成;其他诸卦,是在泰、否的场域中,基于乾坤经卦之对待,由一对阴阳爻之间交易升降而生成。概括而言,“交易升降”,即是在乾坤两卦的对待基础上,一对阴阳爻或一对乾坤经卦之间交易互换、位置发生升降,而生成新的卦的变动过程。
值得关注的是,三阴三阳卦中否卦九五爻与上九爻下交之例。两爻下交初、二、三爻的情况在现存易注中皆有涉及,可见此两爻主导的交易升降是完整的。由此,可以推测“交易升降”在荀氏易中,应是关涉到每一卦的卦变形式,是系统的。再由规律性较强的升降规则,可见荀爽的“交易升降”(或言荀氏卦变)是较为成熟的理论。
当然,以“交易升降”分析荀爽成卦前之交易,尚有屯、蒙、萃三卦不合例则。于屯卦中,荀爽言“本坎卦也”,又明确讲到“谓阳从二动而退居初”,即以坎卦生屯卦。蒙卦中,荀爽也简明指出“此本艮卦也”,即以艮卦生蒙卦。因坎、艮两卦皆为纯卦,故学者多将此两卦的变动“定性”为乾坤生六子,六子生其他各卦。在虞翻的易注中,可以发现屯、蒙两卦的生成沿用了荀爽的模式。荀、虞二人皆以坎生屯、艮生蒙,而此二例又均与他们的卦变系统不一致。故此,我们可以推测,屯、蒙两卦的生成,荀、虞或是接纳了另有所本的古易传统。荀爽于萃卦中言:“此本否卦,上九阳爻,见灭迁移……以上六阴爻代之。”以否卦生萃卦,而变动的方法是否卦上九直接变为阴爻,成上六。笔者于荀氏易中,另发现一例变动可与萃卦相互参证:晋卦中,荀爽言上九爻“阳虽在上,动入冥豫”,动为变动,冥多用来形容阴爻,豫为豫卦之名,若如此解释,则荀爽是以晋卦上九阳爻,变为阴爻,则晋卦也变为了豫卦。上九“见灭”易例,资料有限,且“见灭”并不能涵盖于“升降”之下,故暂阙而不论。
三、乾升坤降:尊阳卑阴的诉求在乾坤两卦注文中,荀爽由乾九二与坤六五的升降,反复申说价值应然层面的“乾升坤降”。乾坤外的六十二卦中,按上文所区分,在本卦卦画形成之前的“升降”为言说卦变的“交易升降”,而在本卦卦画基础之上的继续“升降”,与乾九二与坤六五升降之例同,为荀爽价值应然层面所力主的“乾升坤降”。对乾坤外六十二卦的“乾升坤降”,张惠言的认识是恰当的,其总结说:“乾升皆五,坤降不必为二,臣道无方也。”按汉易传统,五爻为君王之位。在荀氏易中,阴阳尊卑分明,五爻之君位自然需要阳爻占据。当五爻为阴爻或上卦不能为君的时候,则需要“乾升坤降”,升阳爻来居五爻。简言之,荀爽乾升坤降的核心是阳爻当升居五爻,而突出“阳尊”的价值应然。
就初至四爻来说,在升居时,二爻又拥有优先权。荀爽以五爻为“上圣人”,二爻为“下圣人”,则五爻为阴爻即缺失“圣人”时,二爻升五爻自然恰当。更兼二、五两爻皆为中位,加之二爻为阴位当居阴爻、五爻为阳位当有阳爻,则九二升居五、六五降居二是得中得正的事情,当然应二爻升五爻。用荀爽的话来说,阳位在五,阴位在二,这即是九二升居五爻的原因所在。乾坤两卦中有乾二升居坤五,因此荀爽便于其中释乾升坤降之义。除乾二升坤五外,二爻之阳爻升居五位的还有师、临、解三卦。师卦中荀爽所言“上居五位,可以王也”,“二受任帅师,当上升五”,皆为此例。临卦中其也反复言说九二宜上居五位之意,且以“乾升坤降”注《序卦》“临者,大也”,云:“阳称大,谓二阳动升,故曰‘大’。”同样在解卦中,荀爽言:“五位无君,二阳又卑,往居之者则吉。据五解难,故‘有功也’。”按解卦二爻升居五爻,成泽地萃卦,原来的下体坎卦消亡,而坎为险难,因此说“解难”。
荀爽还以下卦整体上升来释经传,整卦之升是荀易主要的升降形式之一。将此处“乾升坤降”中的下卦一体俱升,与前文“交易升降”中乾坤两经卦的升降相联系,可见荀爽象数易学相当重视“重卦”之前的三画经卦。在整卦之升中,也可看出二爻升居五爻的主导地位。下卦整体升上的有需、泰、升三卦。泰、需两卦中,下卦皆为乾卦,自有当升之理。故荀爽于需卦中言“乾升在上”,于泰卦中言“自地升天,道虽辽远,三体俱上,不能止之”。其于需卦中又说“乾虽在下,终当升上,二当居五”,乾升上,论说的落脚点在“二当居五”,显然荀爽讲下卦整体上升,仍是以二爻之升为主导。升卦中,虽下卦不是乾卦,但上卦为坤卦,且升卦初六“允升,大吉”即有全部升的意思,因此荀爽进一步发挥道:此“谓一体相随,允然俱升。初欲与巽一体,升居坤上,位尊得正。”这同样是讲下卦整体之上升。
以上是二爻升以及二爻主导下的下卦之升的卦例。当二爻为阴爻之时,升降则由最接近五爻之阳爻来完成。即二五爻为阴、四爻为阳时,四爻升居五爻,离卦、小过卦为此例。若二五四爻皆为阴、三爻为阳时,三爻升居五位,谦卦、明夷卦为此例。若二至五爻皆为阴、初爻为阳时,则初爻升居五位,复卦为此例。四爻升五爻,离卦中荀爽言“六五阴柔,退居于四”,则四爻“阳升居五”,而升降后离卦变为家人卦,上卦离象消失,而互出坎卦,即荀爽所说以离入坎、出离为坎;小过卦中其言四爻“勿长居四,当动上五”,升四爻之意显而易见。三爻升五爻,于谦卦中荀爽言“众阴皆欲捴阳,上居五位”;明夷卦中其论说更为形象:“三当出门庭,升五君位。”复卦中,荀爽一方面言阳爻之息进,但又言“利往居五”,有不待慢慢息进,而以初爻升居五爻之意。
总结来说,荀氏易“乾升坤降”有两条基本原则:其一,以五爻为阳爻所居或阳德得以尊崇为最终目的;其二,升居五爻之爻或卦,必须为五爻之下最为“尊贵”之卦爻——无论是离五爻最近即居较高位置之爻,还是二爻中的“下圣人”,抑或下卦等,皆是适宜为君的“尊贵”之卦爻。这两条即是荀爽对“乾升坤降”中升到何处去、所升自何处来这两个关键问题的解答。关于“乾升坤降”的哲学意蕴,惠栋提出“易尚时中”,即“乾升坤降”后阳居五爻、阴居二爻,均得位居中,今余敦康等学者亦多予以阐发。但从整体上来看荀易之注,则与惠氏所言不尽相符。首先,张惠言总结“阴降不必为二”;其次,由需卦下卦之升来看,“乾升坤降”的结果是上乾下坎,五爻、二爻皆为阳爻,换言之,在需卦中,二爻为阳爻失位,而仍符合荀爽价值应然上的追求。可见,“乾升坤降”的核心是阳爻居尊位,其易例背后最主要的哲学基础是“阳尊”。
至此,我们关注到了所有荀易中的“升降”注文。荀易言“升降”,包括两大类:在乾坤对待基础上的“交易升降”,在价值应然层面上的“乾升坤降”。但当我们面对荀易中一条卦爻升降的易注,判断其是“交易升降”还是“乾升坤降”,有时颇为不易。因此,有必要在整体上对荀易中乾坤对待基础上的“交易升降”与价值应然追求上的“乾升坤降”两种易例进行明确的厘清。
就乾坤两卦而言,乾坤之间的升降,无疑本身就是交易,且其几对阴阳爻的交易形式,在六十二卦的卦变中屡有使用。故乾坤两卦中的升降,皆是在讲“交易升降”。当然,对于乾九二与坤六五之例,荀爽又言说其中价值应然的“乾升坤降”之理。因此,乾九二与坤六五之升降,同时含“交易升降”与“乾升坤降”之意。
乾坤之后的六十二卦中,“交易升降”与“乾升坤降”至少有以下区别:
首先,卦爻升降与所释之卦的逻辑先后,是两者最基本的区别,这也是上文区分两易例的出发点。如前所述,荀爽在注释一卦时,若所言升降是讲如何变动而成本卦,即卦爻升降发生在本卦生成之前,则是在讲“交易升降”。如恒卦中荀爽言乾“升上居四”、坤“降下居初”,恒卦中四爻已经为阳爻、初爻已经为阴爻,显然升降的变动是恒卦生成之前的事情。由恒卦还应注意到,荀氏易中“升降”二字,大部分说的是变动的形式,即客观描述上变动中何升何降,这与作为价值应然的“乾升坤降”易例是不同的,不可将两者混淆。就“乾升坤降”来说,如明夷卦中,荀氏易言三爻上居五爻为君。明夷卦中,当前三爻为阳、五爻为阴,显然三升居五是发生在有明夷卦之后,也即是“乾升坤降”的易例。
其次,与“前后”相对应,“交易升降”有“生”卦之意,而“乾升坤降”则无产生新卦的意思。具体来说,交易本来就有“生”的含义,说一卦之交易由来,自然是实际生成了本卦,荀爽言某卦“本泰卦”“本否卦”等,最能体现生卦的意思。而对“乾升坤降”来说,在形式上也是一卦变为另一卦,如小过卦中四爻升居五爻,形式上则变为水山蹇卦。但小过卦真的生出了蹇卦吗?或者说蹇卦真的来自小过卦吗?显然不是的。就蹇卦来说,荀爽言“乾动往居坤五”,讲乾坤对待基础上交易而成蹇卦,而与小过卦无任何关涉。“乾升坤降”只是荀爽在价值应然上对其追求的表达。
再者,从升降的形式与规则上,如上文所示,“交易升降”与“乾升坤降”也是泾渭分明的。“交易升降”,是在乾坤两卦的对待基础上,一对阴阳爻或一对乾坤经卦之间交易互换、位置发生升降,而生成新的卦的变动过程。“乾升坤降”,则是当五爻为阴爻或阳德在卦中不能得到尊崇之时,卦中二爻之阳、下卦或最接近五位的阳爻等卦爻,在价值应然的角度,宜升居五爻尊位,而使阳爻尊崇于卦中。乾坤外六十二卦中,“交易升降”与“乾升坤降”在各自的规定之内,两者是不会重合的。另外,围绕泰卦的升降有分辨不清的危险,泰卦中阴阳爻“交易升降”会生成他卦,而泰卦也有其自己的“乾升坤降”。张惠言在“乾升坤降”条目下,讲到了“由泰而既济”,又“泰……以下卦升上卦也”,即有混淆关涉泰卦之两种升降的嫌疑。从泰卦本卦来看,荀爽明确以下卦升居上卦为“乾升坤降”,即泰卦的“乾升坤降”唯有下卦升上卦;而泰卦变为既济卦,非本泰卦而言,显然是讲“交易升降”以成既济卦,而与“乾升坤降”无关。总之,“交易升降”与“乾升坤降”两易例之间是界线分明的。
四、整体逻辑:升降的哲学内涵上文已分辨“交易升降”与“乾升坤降”。一卦中,或同时有这两种升降,而从表面上看,两者甚至有“矛盾”之处。现存易注中,泰、谦、解、升四卦兼有“交易升降”与“乾升坤降”。泰卦中,荀爽一方面言“坤气上升,以成天道,乾气下降,以成地道”,以经卦坤卦升上、乾卦降下;但又言“阳性欲升……自地升天,道虽辽远,三体俱上”,因阳之性上升,故又让已下降的经卦乾卦,再度升上。泰卦中,经卦乾卦先降后升,先降之“交易升降”,显然与后升之“乾升坤降”表面矛盾。谦卦中,荀言“阳当居五,自卑下众,降居下体,君有下国之意也。众阴皆欲捴阳,上居五位,群阴顺阳”,三爻之阳爻,先降居下体,进而重新上居五位,显然两种升降在形式上恰是相反的。解卦与谦卦类似,是九二爻经过“交易升降”先降到二爻,进而再“乾升坤降”,复居五位。升卦中荀爽则聚焦三画经卦,先言坤卦“升在上”,进而下体巽卦升居坤上,“位尊得正”。
由四卦之例,阳降而复升,乍看起来,升降杂乱,是前后矛盾的。或正是因此,高怀民先生称荀爽“有许多注解自违其例”。而余敦康先生言荀爽“左支右绌,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如何认识荀爽易注中的此一问题,关涉到“升降”易例的象数逻辑及其哲学内涵。
一卦中,荀爽先讲“交易升降”,“交易升降”关注的核心是各卦如何由乾坤生出。按《周易》首乾坤两卦,即重视乾坤对六十四卦的统领。泰、否两卦的卦辞中更有“小往大来”、“大往小来”之语,似是以乾坤经卦之交易往来释泰、否之生成。《易传》中则确认了乾坤生他卦、生宇宙万物,如言“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更有层次分明的宇宙生成表达:“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就具体卦而言,《彖传》中已有不少生成溯源,如《谦·彖》“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随·彖》“刚来而下柔”、《蛊·彖》“刚上而柔下”等等,皆有追溯各卦生成的意蕴。
荀爽的“交易升降”与《易传》是一脉相承的,《系辞》言“乾坤毁,则无以见易”,荀爽诠释云:“毁乾坤之体,则无以见阴阳之交易也。”显然将乾坤生易之卦爻,描述为“阴阳交易”之过程。“交易”本就有“生”的意义,“阴阳相易,转相生也”,阴阳的相互交易,生成了易之卦爻。而易比拟、象征整体宇宙,象征万事万物,那么整体宇宙的生成也可从“阴阳交易”而开出。荀爽言:“六十四卦,万一千五百二十册,皆受始于乾也。册取始于乾,犹万物之生本于天”,“万一千五百二十册,皆受始于乾,由坤而生也。册生于坤,由万物成形,出乎地也。”以乾坤之交易,释六十四卦、万一千五百二十册的产生,进而以万一千五百二十册象宇宙万物,终得出结论:宇宙万物的产生与成形,“本于天”而“出乎地”。荀爽使用易学的语言,由“阴阳交易”,论说宇宙的生成。
荀爽由易讲宇宙生成,有两个特点:其一,荀爽是在各卦中返追如何由乾坤而生成,即有“返本”的意蕴。《老子》和《易传》之言生成,是从最高概念“道”或“太极”出发,阐发由本原到万物之过程。荀爽讲生成,着眼万物,由万物返归到来源。如荀爽注易讲“本泰卦”“本否卦”等,是说当前这卦的生成来源,“本”字正体现了“返归”的意思。王弼注《老子》,从“有”出发,由万物返归本原,讲万物“以无为本”,将生成论问题推进到本体论层面。而荀爽讲“交易升降”,也可说其有了探究本体的意味。其二,荀爽的生成论是以“两仪”为核心的。“易以道阴阳”,六十四卦,究其根本仍是“一阴一阳”。由此,荀爽抛开老子所谓“三”,以及易中“四象、八卦”,汉儒所谓“五行”等等,而返归“二”即“两仪”,直接从“两仪”出发,以“两仪”交易之理,贯通易书,探究六十四卦即宇宙万物的生成之理。无论乾坤之间的交易、还是泰否单卦的交易,其根本都是在乾坤阴阳之间的。换言之,荀爽的生成论,在《系辞》的基础上,消解由“二”到万物之间的“多”、不论“二”之前的“太极”,而以“两仪”为核心,探讨天地如何直接生发万物这一问题。
“交易升降”而生成万物,是宇宙的客观实际。按生成中,有阳升亦必有阴升,阴阳之升降是自然的。荀爽虽追溯了各卦的自然生成,但荀爽却另有自己的价值标准。荀爽对阴阳不是一视同仁的,他更重视阳,而轻视阴。其言“出乾之外,无有知之”,鼓吹乾卦的重要作用,而认为乾卦的各爻皆以成君为念,阳爻为君,阴爻就只能为臣。荀爽“尊阳卑阴”,因此提出“阳性欲升,阴性欲承”,要阳爻始终居阴爻之上,统治阴爻而为阴爻之君。
由“尊阳卑阴”,荀爽在使用“交易升降”分析客观宇宙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了价值评价,肯定并认可了其中“尊阳”的成分,而否定批评了其中“卑阳”的成分。就肯定方面而言,如蹇卦中,乾卦阳爻之坤五,成蹇上卦,荀爽所谓“乾动往居坤五”,荀爽对此交易非常满意,于蹇卦中不再言其他变动,而称“五当尊位。正居是,群阴顺从,故能正邦国”。以蹇为代表的是尊阳而合于阴阳之序的交易。当然也有不符合阴阳之序,而发生尊阴卑阳的情况。在此情况下,荀爽往往论述卦爻生成的客观现实,而随后违背这一客观实际,恢复“尊阳”的追求。如未济卦中,未济由否卦交易而来,否卦中二爻上居五位,成未济,荀爽所谓“柔上居五,与阳合同”。虽然“合同”,但毕竟阴居五爻,更兼整卦之失位,故荀爽又在价值上反对这一交易:“虽刚柔相应,而不以正,由未能济也。”由尊阳为标准的价值分判,我们便能理解泰、谦、解、升四卦中荀爽兼论“交易升降”与“乾升坤降”的逻辑。四卦中,阳降阴升,而复阳升阴降,是荀爽不满“交易升降”中自然的阴升,而在逻辑上、在价值应然上使阳再升居尊位。荀爽由价值分判,在解卦中言“五位无君,二阳又卑”,显然不满阳爻交易中降居二爻;在升卦中,坤卦交易升居上卦,荀爽亦是反复表达其不满,称“五虚无君”,又“坤性暗昧”、“阴升失实”。
荀爽的价值分判,不仅于“交易升降”中有所体现,对于十二辟卦之消息,荀爽也进行了价值分判。如夬卦,阳息至五爻,而欲决去上六,决去上六则成乾卦。荀爽自然欢喜夬卦决阴,变上爻为阳,而正阴阳之序。故荀爽赞夬卦的消息是“去上六,阳乃光明也”。而对于阳消的情况,如遁卦阴进至二爻,荀爽称“阴称小,浸而长,则将消阳”,但消阳终究不是荀爽的意愿,因此荀爽又同时否定阴爻的浸而长,“利正居二,与五相应也”,是要阴爻停止在二爻,而不再前进。
至此,我们可见荀爽“升降”象数的整体逻辑。荀爽先讲各卦的生成,在乾坤对待的基础上,由“交易升降”而成各卦。进而,对于“交易升降”,荀爽进行了基于尊阳卑阴的价值分判。合于阳尊的“交易升降”,予以肯定。对“交易升降”后不能凸显阳尊之卦,在价值应然上予以否定,而继续“乾升坤降”。经过价值分判与“乾升坤降”,最终达到处处、时时尊阳的应然秩序。
荀爽的价值分判及“乾升坤降”,是基于其时代的现实问题,而以易学语言提出的思想诉求。在夫妻关系中,阳尊阴卑体现为夫尊妇顺。但汉代尊崇君王,连带君王的女儿婚后也会凭借母家威势而凌驾其夫之上,此即所谓“以妻制夫”。这就似易卦中阴爻居尊位而凌辱阳爻的情况,荀爽对此现象深恶痛绝,其申说历来天子嫁女的正确方法:“《尧典》曰:‘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降者下也,嫔者妇也。言虽帝尧之女,下嫁于虞,犹屈体降下,勤修妇道。《易》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妇人谓嫁曰归,言汤以娶礼归其妹于诸侯也。《春秋》之义,王姬嫁齐,使鲁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于诸侯也。今汉承秦法,设尚主之仪,以妻制夫,以卑临尊,违乾坤之道,失阳唱之义。”荀爽举尧嫁女于舜之例,舜为布衣,尧之女也要屈体降下,勤修妇道。而历来天子嫁女,都不让其威严体现在嫁的过程中,即“不以天子之尊加于诸侯也”。“以卑临尊,违乾坤之道,失阳唱之义”,正是荀爽在夫妻关系中,对阴升居尊位的不满,而力主“乾升坤降”以恢复夫尊妇顺的家庭模式。
在君臣之道中,由阳尊阴卑之义,显然最基本的是要君尊臣顺。但现实中必然有阴爻居上的情况,对荀爽其时而言,阴爻居尊位,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作为阴爻的臣,占据五爻尊位,行僭越之事,如宦官、外戚之干政;二是无阳爻之德的君,居于尊位,暗昧在上,似桓帝、灵帝之昏庸。在这两层意思上,荀爽皆批评阴尊阳卑,而主“乾升坤降”。桓灵之时,宦官干政,荀氏家族与宦官多次冲突,荀爽自己也遭党锢之祸,故而荀爽不屑此朝廷昏暗的现实,其态度在其注明夷卦中即有表达:“阳未居五,阴暗在上,初有明德,耻食其禄。”另外,荀爽晚年被董卓征召,面对董卓的僭越,荀爽与王允等共谋除之,也能体现其对阴爻居上的不满与对“乾升坤降”的追求。居尊位的阴爻,同时指昏暗之君。故荀爽对君主也同样有直接的批评,如其关注后宫过多宫女的问题。由古礼,荀爽提“天子取十二,天之数也”,但现实中,君主淫而无节,以大量宫女充实后宫,大不符合礼制。以后宫采女问题为例,可见荀爽对君主不明的批评,君主昏暗,亦如阴爻居上。按“乾升坤降”,故学者或称荀爽有“革命”之思想。
由价值分判与“乾升坤降”,荀爽表达了其现实关怀。然而,从易本身来看,荀爽的“乾升坤降”却是对《周易》经传本义的背离。易中,阴、阳各有其德,而阴阳消息,也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荀爽的价值分判与“乾升坤降”,使阳爻必居尊位,显然与阳有息有消的易之本旨相违背。这种违背在具体易注中也有体现,如小过卦中,荀爽注九四爻云:“勿长居四,当动上五。”按“乾升坤降”,荀爽以九四升居五位。但依九四爻辞“往厉必戒,勿用永贞”,其义是宜安静,不宜前进;再小过卦卦辞云“不宜上,宜下”,《彖传》又释“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显然小过卦整体的卦义是宜“小”与“下”,不宜“大”与“上”,九四爻自然不宜升五。“刚失位而不中”,按小过卦中有两阳爻,九三得位,失位之刚显然是九四,九四“不可大事”,又何以能升居五爻?显然,荀爽对小过的注释去经传之本义远矣。
五、总 结对荀氏象数易学“升降”说整体把握之后,可回到第一部分中的诸问题。对阳升与阳降来说,作为“卦变”的“交易升降”是荀爽“升降”中的一类易例,其中的阴阳升降只是生成中的自然变动;而成卦后价值应然的“乾升坤降”,则是荀爽独特的易例主张与价值追求。由此可见,单独将卦变中的“乾降坤升”提举为荀氏易的核心易例之一、乃至肯定“乾降坤升”的价值,是不妥当的。对于“卦变”来说,张惠言用“卦变”来分析“升降”,“卦变”的本质是讲卦的生成,因此“交易升降”也就是“卦变”。但张氏言“卦变”深受虞氏易影响,注重十二辟卦生他卦。而作为荀氏“卦变”之“交易升降”,直接以乾坤两卦交易生他卦,卦变中既有一对阴阳爻的交易,也有两个乾坤经卦之间的交易。显然荀爽有其独特、系统的“卦变”,与虞氏以十二辟卦为核心之“卦变”并不相同。总体来看,由“交易升降”,再价值分判而举“乾升坤降”,可见荀爽“升降”说是有其内部逻辑的,并不是混乱、不成熟的易说。
来源:《周易研究》2017年第1期。本转载仅供学术交流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敬请联系,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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